-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5-0012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4-08 发布日期: 2025-04-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关于开展2025年度质量强市建设(鼓励标准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市监办〔2023〕59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鼓励标准化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2024年获批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
2.2024年获批承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
3.2024年牵头制定,并经批准发布国际标准的企业。
4.2024年牵头制定,并经批准发布国家标准的企业。
5.2024年通过验收评估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平台),且经国家或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2024年度发文确认的单位。
二、申报材料
1.《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鼓励标准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承诺书(见附件1、2)。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成立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文件(该项仅用于“申报条件1、2”)。
5.标准立项、批准发布等文件及正式标准文本(该项仅用于“申报条件3 、4”)。
6.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平台)立项及评估合格证明文件(该项仅用于“申报条件5”)。
7.标准制定项目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还需提交项目绩效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开展情况、实施应用情况、取得成效情况等)。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各类项目均通过线上申报,请申报单位于5月16日前登录“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http://www.quanhuiqi.cn),进行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盖章扫描版)。
2.受理、初审: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对于申报材料不完善的,限期予以补正;申请人未按照要求补正材料的,不予推荐。
3.审核: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评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于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单位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3.同一申请人、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同时获得2个及以上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
4. 请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于5月31日前,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清单及推荐公文(加盖公章)发送至市局标准化处邮箱。
联系电话:81787725 技术支持:15588815685
公务邮箱:jnzjjbzc@jn.shandong.cn
附件:1.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鼓励标准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2.承诺书.docx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