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696235/2026-0186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6-04-18成文日期:2026-04-18
会议届次
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编号
20260121标题
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及监督力度建议者
张建国人大建议领域
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承办单位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时间
2026-04-18答复内容
张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及监督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5年,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加强“食安济南”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专项整治。共检查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主体2549家次,行政立案26起,涉案货值1.36万元,罚没款8.5万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二)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针对违法使用禁限(停)用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确定鲫鱼、豇豆、芒果等14个重点品种进行整治。共检查相关销售者2513家次,对发现的244个问题全部处置完毕。
(三)推进生猪产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以生猪产品为重点品种,贯通“鲁牧云”和“山东食链”两个平台,从屠宰企业源头到生猪产品生产经营末端,推动出证信息线上推送查验,鼓励商户主动在经营区域公示追溯二维码。2025年,全市993户生鲜猪肉批发商接入“山东食链”,线上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两证”信息16万余批次。
(四)健全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机制。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电子合格证43.5万余张。全年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6216批次,主要农产品品种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林产品合格率100%。
(五)做好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管提升。优化完善监管工作台账,督促摊点群管理单位、食品摊点等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食品摊点监管中推行“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场所整洁,严格依据标准来打造摊点群、规范经营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积极与相关部门依法加强联合监管,建立高效衔接的监管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种植、采摘到销售、加工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管。聚焦销售环节,严厉打击违禁使用添加剂行为,并通过高频次抽检排查风险隐患。所有农批市场均做到“先查后入、无证双测、减量提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蔬果储藏运输环节抽样监测比例和风险评估覆盖面。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盯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在加大抽检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蔬果安全。加强消费端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最大程度降低风险与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