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4-00144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日期: 2024-03-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关于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声明
  • 发文字号:
关于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声明
信息来源: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济南保护中心”)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设立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服务平台,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济南市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快速预审等服务。现就预审相关费用问题作出以下郑重声明:

一、济南保护中心围绕本市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重点产业领域开展的专利快速预审业务为公益服务,预审服务各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正式提交后,申请人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有关费用,我中心不代收任何费用。

三、济南保护中心从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代为办理专利预审业务及相关工作,且从未设立任何特殊通道,也未与任何组织或个人有预审合作关系。济南保护中心对所有备案主体自行或通过代理机构撰写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均秉承公平、公正的预审服务原则。

四、代理机构在宣传专利快速预审及保护中心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秉承如实宣传原则。对于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侵犯申请人利益等情形的代理机构,一经查实,济南保护中心将依据《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规范专利预审服务相关行为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五、为避免知识产权损失,备案主体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资质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进行查询。

六、请各备案主体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有疑问,可向济南保护中心咨询核实;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如发现以上行为,可及时收集证据并拨打0531-82988720向我中心提供线索,联系邮箱ipoys@jn.shandong.cn。

七、对于假借济南保护中心名义收取费用或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行为,济南保护中心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济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3月29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