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济南市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五批)
发布日期:2026-07-28 11:17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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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6年,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不一致案

2026年4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网上刊载的食品名称与食品标签不一致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通过酱鹅肝(香辣味)的销售链接销售酱卤肝(香辣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历下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散装熟食销售及经营感官异常肉制食品案

2026年5月,历下区市场监管局对某食品店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预包装“香卤猪脸”中有11袋与其他同类产品真空包装情况不同(存在胀袋现象),且其中6袋未标明净含量,食品标签中印有“计量方式:称重”的字样,属于散装熟食。经查,当事人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只进行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且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7月,历下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长清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经营掺杂掺假的卤制驴肉案

2026年1月,长清区市场监管局对某餐饮店经营的卤制驴肉进行抽检,结果显示检出马源性成分。当事人经营掺杂掺假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长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查处某餐饮店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案

2026年3月,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对某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的店铺门面照片与其实际店铺门面照片不一致,且当事人网上销售的商品“澳洲肥牛”和“雪花培根”,实际商品名称分别为“冻火锅肉卷(牛肉风味)”和“实惠烟肉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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