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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在行动 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行为
发布日期:2023-03-01 17:26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支队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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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根据举报线索,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会同山东乳山牡蛎协会专家对我市某海鲜批发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排查经营主体购进海鲜来源,是否索证索票,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向商户普及知识产权领域法律知识。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经营主体销售的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印有“乳山牡蛎”字样,经专家鉴定,1家商户未被授权使用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识,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感谢你们有力地维护市场秩序,让违法经营者知错就改,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不少“乳山牡蛎”销售商家对此次行政机关会同地理标志协会联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行动给予肯定和支持。

“3·15”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将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声誉和品牌价值。同时加强与地理标志协会的联合协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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