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济南市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六批)
发布日期:2026-09-01 11:44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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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6年,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文化传媒服务经营部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6年3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某文化传媒服务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通过会议营销的方式向老年人销售补王虫草精产品,宣讲过程中将上述产品混淆为冬虫夏草,并宣传“补肺益肾、止血化痰、抑制肿瘤、防癌抗癌、调节免疫、改善心肌缺血及心律失常”等治疗疾病功效。该产品为普通食品,不是药品,不具备当事人所宣传的治疗疾病的功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7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历下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6年2月,历下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某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讲课以及向代理商提供宣讲资料等方式,对其经营的普通食品“免疫球蛋白益生菌配方羊奶粉”宣传保健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同时,在其微信公众号、视频号以宣传图文及短视频等方式发布商业广告,将“免疫球蛋白益生菌羊奶粉”“DHA植物甾醇酯羊奶粉”宣传为羊奶,其宣传商品的性能、功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对消费者购买行为产生实质性影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历下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天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未按照规定定期清理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拒不改正案  

2026年5月,天桥区市场监管局对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部分进货查验资料不全,厨房在用冰箱内食材摆放杂乱且结霜严重,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上述问题。经复查,当事人进货查验资料已全部完善,但冰箱内食材未按规定进行摆放及封口,结霜仍未进行清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天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历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购物中心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未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案

2026年3月,历城区市场监管局对某购物中心经营的酱香猪头肉进行抽检,结果显示“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要求。同时,当事人购进上述酱香猪头肉时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历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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