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696235/2024-0047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5-07成文日期:2024-05-07

标题

关于多元化学习场所开放与管理的建议

提案者

李丽

政协提案领域

社会法治

承办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5-07

答复内容

李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元化学习场所开放与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和落实,现将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职责答复如下。

一、多元化学习场所服务收费政策

根据现有的价格政策,提供多元化学习场所服务未在定价目录中,其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其经营者有自主定价权,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行情,随行就市调整价格。根据市场监管职责,我局的职责是对多元化学习场服务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管,要求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依法明码标价,所提供的有偿服务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二、下一步工作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发改委部门做好多元化学习场所监管和价格政策制定工作,督促经营者对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

吸收采纳情况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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