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696235/2025-0033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4-20成文日期:2025-04-20

标题

深化预付消费领域治理 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

邵洁

政协提案领域

社会法治

承办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4-20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出的“深化预付消费领域治理 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提出“完善服务市场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体现了对预付式消费管理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预付消费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预付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济南市探索创建了预付消费“信托式”监管新模式——济南“预付宝”,这一创新举措被写入济南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同时入选济南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平台上线后,取得较好效果。

一、我国预付消费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预付消费作为一种当前比较普及的消费模式,既有利于商家拓展市场、锁定客户、回笼资金和优化运营,又有利于消费者享受优惠和支付便利,从而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在预付消费领域相关立法不够健全、行政监管不够有效,加之预付消费因信息不对称、风险单向性等特征,极易滋生消费欺诈、虚假宣传、不公平交易等行为。

根据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的数据,2023年以来,预付式消费投诉中涉及退费问题的占比高达51.4%,其中因机构“跑路”、门店关张等原因造成的退费难问题占总投诉量20%。预付消费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办卡容易退费难,经营者服务承诺兑现差,经营者跑路消费者挽回损失难,消费者维权难度大等方面。

通过对国内其他城市相关做法进行深入调研,未发现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预付资金监管的成功案例。比如,杭州市依托支付宝建立监管平台,因需商家新开设杭州银行专用账户、存储无利息、所监管资金无法避免司法冻结、商家用款难(按贷款流程、利率为3%)等因素,市场推广率极低。上线一年来,仅签约1200余个商家,监管资金不足40万元。北京市石景山区、青岛市崂山区所搭建平台也因上述问题,入驻商家分别仅有1260家、200家,且因强制推行引发舆情,被迫叫停。此外,上海、江苏、甘肃等地出台了单用途预付卡管理的相关法规,但未搭建全行业、全领域、全过程的预付资金监管平台。

济南市商务、教育、民政等部门在各自行业领域内均建有预付卡监管平台。其中,商务平台上线108个商家,主要是银座、华联等大型连锁商贸企业;教育培训平台仅监管有培训资质的机构;民政平台上线养老机构111家。

二、预付消费“信托式”监管新模式—济南“预付宝”的基本情况

2024年以来,济南市探索创建了 “信托式”监管新模式——济南“预付宝”,通过“信托式监管+双向激励”模式,重构了预付消费的资金流与信任链,实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家诚信经营和市场健康发展的多赢局面。

一是创新监管模式,构建安全可靠管理体系。济南“预付宝”平台由工商银行、国民信托、支付宝三方共同搭建。在前端打造“一站式”操作平台,在后台设立“隐藏式”银行结算平台和信托资金监管平台,实现了“支付+信托+银行”三方无缝紧密协作。商家和消费者无需下载新的APP以及新开实体银行卡,扫码进入、一键操作,确保使用便捷,大大降低了使用门槛。工商银行为预付资金的存储、划转、清分提供支撑,消费者消费一笔、账户扣款一笔、商家到账一笔,消费者无感支付,余额随时可查。国民信托提供预付资金财产保管、权益登记、执行监督等服务。依托信托制度优势,确保不因商户倒闭、“跑路”等造成消费者预付资金损失,真正做到预付资金的风险隔离和独立安全,从根本上杜绝了商家挪用资金的风险,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

二是双向发力,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双赢的经济模式。商家通过入驻平台,不仅能够提升自身商业信誉,扩大商业机会,还可享受银行提供的最大限度的专属融资支持,平台提供统一的保障性合同,预付资金100%进入银行信托计划保管账户,由银行提供资产保管、国民信托全程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规避了商家有司法纠纷时预付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对于消费者而言,在充值消费时,只需认清“预付宝”标识,认准“预付宝商家”,在“预付宝”平台办理预付卡,即可确保资金全程监管,消费余额随时可退,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立法进程。按照立法程序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加紧推动立法工作,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参考外地成熟的地方性法规,尽快制定关于预付式消费的管理办法或地方性法规。建立预付式消费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包括准入制度、备案制度、交易保证金制度、监管制度、救济制度等,对通过预收资金方式面向消费者发行的预付卡全面纳入监管范围,科学、清晰、合理界定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经营者预付卡发行与兑付流程及要求,明确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我市预付式消费市场有序运行。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各地借鉴济南“预付宝”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预付消费监管模式。对积极参与预付消费监管创新的地区和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激励商户入驻,更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商家诚信经营,从而提高社会各界对济南“预付宝”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三是深化多方联动。按照《关于印发济南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法定职责明确分工,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做好本行业、本领域预付式消费监管工作,组织推动预付消费“信托式”监管新模式——济南“预付宝”推广落地,结合自身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济南“预付宝”等预付消费“信托式”监管新模式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该模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加强对商家的引导和培训管理,使其充分认识到入驻监管平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和掌握预付消费“信托式”监管新模式的运作机制和要求,提高其合规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共同营造良好的预付消费市场环境。同时,积极与其他地区交流合作,分享济南“预付宝”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推动“信托式”监管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为解决全国预付式消费难题贡献济南智慧和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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