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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案说法”走进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3-07 15:49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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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宣讲太及时了!特别是对新政策的解读,就像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在合规经营的道路上更有底气了!”一位食品管理人员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规范经营、稳健前行,3月6日,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历下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千佛山市场监管所共同走进济南人民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开展第三十五期“以案说法 服务企业”普法宣讲活动,为40余名食品从业者带来了一场既“接地气”又“解渴”的普法盛宴。


“散装食品虽然被装在了包装袋中,但包装上既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也没有生产厂家或配料表等信息,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规定。”

“一家超市面点区域常温柜上陈列着各种面食,但其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的日期与包装上的日期不符。这种‘日期对不上’的情况,是一种典型的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

“‘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调节血脂’等用语属于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的范畴。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只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的产品,才能在广告中使用此类用语。”

……

执法人员通过剖析9个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深入分析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正当价格行为、标签不合格等常见违法行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难懂的法律条文“翻译”成了企业听得懂的“经营指南”。同时,执法人员还化身“避坑导师”,手把手教大家如何规范操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干货”满满,收获不断——执法人员面向企业,专题解读《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讲解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剖析了清单中12种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违法行为,对每项免罚情形对应的具体条件,也进行了细致说明,帮助企业快速“吃透”政策,准确把握合规经营边界。

宣讲结束后,执法人员与大润发各门店负责人进行了交流研讨。各门店负责人积极发言,表达了他们在执法服务方面的需求和建议。执法人员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并就大家关心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政策进行详细解答。

“零距离”的普法宣讲,如同一股和煦的春风,吹进了企业的心田。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与力量,更在他们心中播下了遵法守法的“种子”,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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