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3-00950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3-12-27 发布日期: 2023-12-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领导解读】市市场监管局正处级领导干部王晓文解读《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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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 助力质量强市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正处级领导干部 王晓文
近年来,济南市深入落实质量强市战略,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升。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组织实施精准有效的扶持激励,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出台了《济南市质量强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助力质量强市建设
2023月7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5年两阶段,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品牌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质量强市建设实现新突破等五个方面的目标。《细则》的出台,就是以实现以上目标为导向,鼓励各级各有关单位,提高质量管理和投入水平,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助力质量强市建设实现新突破。
二、加大支持力度,构建正向激励机制
之前,我市质量强市的支持政策依据主要是《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南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有关文件。在《细则》制定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原有支持政策进行了修改、创新和完善。对质量强市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较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旨在真金白银鼓励企业提升质量、打造品牌,对树立先进质量管理标杆,激励质量管理创新,促进质量不断提升,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三、明确申报流程,提升政策落实质效
细则对质量强市建设资金申报流程进行了明确。一方面方便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申报。《细则》对申报主体需要符合的条件,及支持项目受理、审核、拨付应当遵循的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提高了专项资金的申报效率。另一方面加强了对资金全过程监管。《细则》设置专门章节,对支持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作出规定,确保获得资金支持的单位能切实用好每一笔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