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0-0090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0-11-2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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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督管理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当事人:济南市天桥区东岳网吧等170户企业,其中个人独资企业166户,分支机构4户。(名单后附或见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公示栏)

按照《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工商信监字【2016】123号)、《济南市工商局、济南市国税局、济南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和省工商、税务部门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工商管发【2016】42号)和《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济市监办【2020】28号)等文件部署和要求,本局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

本局于2020年4月15日经济南市工商局综合业务系统生成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年度报告企业名单5553户,于2020年4月16日将该名单发函至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和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协助核查,两局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和2020年5月22日函复本局核查结果。本局5553户经与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提供的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纳税的企业名单比对,生成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年报且未依法纳税的企业名单3720户;再经与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名单比对,生成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年报、未依法纳税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名单3668户,其中有限公司及分公司3488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180户。上述3668户企业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于2020年5月27日立案调查。

本局于2020年5月27日至8月14日之间对上述180户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其中存在:已办理注销1户、企业申请跨区迁移办理中2户、企业准备办理注销3户等各类情况共计6户,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174户。按照《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济市监办【2020】28号)中“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的文件精神,上述6户各类情况经本局研究决定,已撤销案件,分类规范;其余济南市天桥区东岳网吧等174户企业纳入拟吊销企业名单。本局于2020年6月1日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本局公示栏公告“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公告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年报,济南市天桥区东岳网吧等174户企业始终未履行法定义务。

经查,济南市天桥区东岳网吧等174户企业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年度报告、未依法纳税申报、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工商信监字【2016】123号)、《济南市工商局、济南市国税局、济南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国家和省工商、税务部门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工商管发【2016】42号)和《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济市监办【2020】28号)等文件打印件,证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事由;

证据二、本局给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的《关于协助核实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情况的函》及需核实名单,证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函请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核实相关企业依法纳税申报情况的事实;

证据三、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给本局《关于协助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情况的回函》及需核实名单的纳税人状态、2017-2018、2019-2020年度纳税申报记录、税务登记信息,证明当事人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纳税的事实;

证据四、本局给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于协助核实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情况的函》及需核实名单,证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函请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相关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的事实;

证据五、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本局《关于协助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情况的回函》及需核实名单2017、2018年度社会保险申报记录、缴费记录,证明当事人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

证据六、经济南市工商局综合业务系统生成的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年报企业名单,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天桥区税务局函复本局的相关企业的纳税人、2017-2018、2019-2020年度纳税申报的、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名单,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函复本局的相关企业2017、2018年度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的企业名单,以上3个名单的比对名单,证明当事人2017、2018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年报、未依法纳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

证据七、本局对相关企业实地核查的《现场笔录》,证明通过当事人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事实;

证据八、2020年6月1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页及本局公示栏照片打印件,证明本局公告督促相关企业依法年报的事实。

2020年8月27日,本局通过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栏及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天市监听告字【2020】138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2020年11月3日,本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天市监听告字【2020】138号法定期限届满后,按照《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济市监办【2020】28号)中“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吊销一批”的文件精神,本局对济南市天桥区东岳网吧等174户企业的存续状态进行系统复核,发现其中:济南伟雅装饰材料销售中心等4户已办理注销登记。经本局研究决定,撤销上述济南伟雅装饰材料销售中心等4户的案件;其余济南市天桥区东岳网吧等170户企业(当事人)纳入拟吊销企业名单。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在济南市天桥区、历下区、济阳区、商河县人民法院中选择管辖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济南市天桥区东岳网吧等170户企业名单,其中个人独资企业166户,分支机构4户。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济南市天桥区东岳网吧等170户企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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