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0-0088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日期: 2020-11-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 发文字号:
济南阿玛万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516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你(单位)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并经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历下区税务局进行核查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你(单位)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拟处罚如下:
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门户网站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济南阿玛万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516户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 0531-88557365
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11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