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2-00718 组配分类: 决策草案
- 成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日期: 2022-10-0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济南市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发文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提高全市标准化工作水平,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实施意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入发展,构建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大力推动标准实施,充分发挥标准规制、联通、引领作用,以高标准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工作原则。
1.前瞻布局原则。增强工作预见性,提前介入引导企业加强规划、布局,梳理行业、产业发展标准体系,开展前瞻性标准研究,抢占标准制高点。
2.分类实施原则。鼓励帮扶优势产业、重点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试点,对标先进标准,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鼓励重点产业链,健全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构建标准生态圈,实现稳链、强链、延链;鼓励中端企业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积极申报省级标准化试点,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鼓励小微企业强化标准化意识,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制定适宜的企业标准。
3.质量效益原则。鼓励企业对标、采标先进标准,积极培育标准领跑者,保持关键核心技术指标领先,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标准总体水平提升。大力发展团体标准,促进新兴产业等领域抢占标准先机,抱团发展、集群发展。
——工作目标(2025年)。
1.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持续增强,标准化理念、方法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和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等全过程、全领域。实现规划、政策、标准及相关公共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2.标准创新活力迸发。建设一批标委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以高校科技园等创新活跃的重点区域、载体为核心,打造一批科技创新与标准一体化发展核心区;突出各区县特色,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化区域品牌,全市建成科技创新标准化城市。
3.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更加完备。重点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标准体系构建完善,制定或采用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质量提升、运转高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争取制定国际标准**项,国家标准**项;全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达40000项,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4.标准质量效益提升。企业自觉落实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制定、采用的标准具有先进性,实现质量提升和节能降耗;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升济南标准国际影响力。争创一批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等。
到2035年,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更加成熟,促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标准化创新力全面跃升,标准化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上的积极作用充分凸显。
二、促进标准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一)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融合发展机制。鼓励企业完善科技创新绩效评价体系,将标准制定成果纳入科技奖励评奖范围。建立科技项目、专利项目与标准项目联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以科技项目和专利项目为导航,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标准化服务。开展标准必要专利课题研究,探索专利转化为标准的方式、路径,促进科技创新专利快速产业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探索建设科技创新成果标准转化服务平台,畅通基础研究、应用技术、标准制定、产业推广工作链条。〔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负责〕
(二)强化企业标准化主体创新。支持企业争创各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为技术标准创新厚积沃土。聚焦高新技术、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积极培育标准创新型企业,引导其积极构建标准体系,主动布局标准研究,研制更多原创性技术标准。〔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与高端装备技术、先进材料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新能源技术、空天信息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强规划引导,开展关键技术标准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升级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技术标准创新核心区建设。以高校科技园、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济南科创城、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山东大学龙山创新港、中科新经济科创园等创新活跃的重点区域、载体为核心,集聚要素资源,强化标准化服务,助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加速推动创新成果转化,打造成为科技创新与标准一体化发展核心区。结合各县区实际,因地制宜打造标准创新区域品牌。〔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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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技术标准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等。支持驻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培育建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心)、标准验证点等新型标准研发平台,探索基础研究、试验验证、工程化实现、产业推广一体化机制。支持对产业具有扩散带动效应的重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同建立技术标准实验室及产学研中试基地等技术标准研究开发机构。组织技术标准创新活跃的企业,组建技术标准创新联盟,打造共享、共有、共为的标准化活动平台,促进标准集群创新。〔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全市产业发展升级
(六)服务农业增产增效和乡村振兴。加强土壤改良、种子、农资等农业基础资料和农业全产业链标准研究、研制,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使农产品栽培、养护、采摘、加工、销售等过程均有标准支撑,形成标准、认证、检测、溯源和品牌“五位一体”的农业标准化技术服务模式。加强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制造业转型发展质量提升。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研制实施装备制造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围绕数控机床、新能源汽车、空天装备、电力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实施标准化提升工程,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引导轻工、纺织、机械、化工、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对照各行业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国内领先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推动产品质量提升。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集聚产业、新兴产业研制先进团体标准,发挥团体标准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广应用中的“催化”作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链稳链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空天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梳理构建标准体系,推动组建产业链标准联盟,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食品冷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发挥“阳光大姐”“山东高速96659公众出行服务”等优秀典型辐射作用,引导市级单位参与制定服务业领域标准,有效引领全市服务业快速发展。聚焦金融服务、交通运输、家政服务、软件信息、人力资本、餐饮、物业管理、旅游、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等,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为全市服务业发展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口岸物流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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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
(十)推进社会管理标准化,服务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围绕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制修订。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强政府数据标准化建设,促进政府数据互通共享。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标准化工作。〔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服务民生改善。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交通等领域健全标准体系,积极总结推广济南12345热线、济南人社、济南公交、济南不动产登记等30个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提升应急处突水平。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加强标准研制,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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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全市发展品质提升
(十三)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市绿色发展。联合沿黄相关省会城市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联动落实生态保护区域协同标准。健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标准体系。积极推广绿色技术、扩大绿色投资,大力发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积极开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绿色技术标准研究,加强储电、换电站、氢能生产、储存、加氢等基础通用技术标准研究。完善自然资源地方标准体系,实施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健全分级分类管控标准。深化绿色生活理念,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究,保护山体、湿地、绿地、林地、渗漏带等。〔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责分工负责〕
(十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高品质发展,提升济南城市发展品级。贯彻标准化理念、方法,加强起步区城市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化工作,构建标准体系,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实施、高标准建设,打造城区建设标准化样板。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究,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化水平,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标准体系。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研究、实施。〔新旧动能转化起步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提高济南国际影响力。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重点发挥好IEC电力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高端铸造和锻压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个国际标委会作用,汇聚国际资源、信息和智慧,促进人工智能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发挥国际标委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国际标准化工作水平提升,提高济南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广自贸区济南片区国际经贸技术标准综合服务平台,满足进出口企业对国外重点市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需求,服务自贸区发展。〔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自贸区济南片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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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标准化基础支撑能力
(十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强化全市标准化创新发展的规划、政策、项目和重要工作统筹。深化省市区三级共建,落实市政府与省局标准化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建立省、市协同推进机制,积极承接国家和省标准化战略任务,创新地方实践。各区县结合实际发挥地方资源、科研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加强标准化工作。〔济南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标准服务支撑。强化标准基础服务,提升济南市标准化服务云平台,鼓励标准实施主体数据公开共享,提供标准化资源在线检索,为全市企事业单位制标、对标、查新等提供标准参照、对比、查询等服务。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发展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政府采购标准化服务,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人才智力支撑。探索标准编审职业技能教育;加强济南大学标准化专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联合山东国家技术标准审评中心建设“标准化实践基地”;建设标准化创新发展智库和标准化专家库;加强高端标准化专业人才引进,形成多层次标准化人才体系框架。在科技创新企业试行“首席标准官”制度,选拔有科技研发经历的人员担任,加强培训,贯彻标准化意识、理念、方法,促进标准化贯穿科技创新全过程,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效率。〔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标准化项目扶持。建立健全支持标准化的政策体系,集聚各类标准创新主体、资源、平台,持续增强高质量标准供给能力。修订标准化项目扶持政策,调整资金扶持结构,对主导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标准,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委会秘书处的企业和建设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单位调整资金扶持金额,积极扶持标准领跑者,进一步发挥导向作用,提高政策引导的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各区县配套制定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与市级政策形成互补,提高资金扶持效果。〔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标准化法》《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宣传,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引导全社会强化标准化意识,树立标准化理念,运用标准化方法,引导将标准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设若干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