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1-0097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1-06-02 发布日期: 2021-06-0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和建立完善加油站油品“质量+计量”公示承诺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市监办〔2021〕42 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区县(功能区) 市场监管局(部、办),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石油分公司、莱芜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南销售分公司、莱芜销售分公司,各社会加油站:
为强化加油站车用油品质量、计量监管,加强成品油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局确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油站“质量+计量”公示承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传统和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加油站“质量+计量”公示承诺活动,定期公示油品质量、计量信息,提高加油站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计量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义务,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消费环境,以更大决心和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四减四增”工作,着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全力打造成品油放心消费品牌,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2021年底前完成加油站“质量+计量”公示承诺任务的50%以上,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推广任务。2021-2022年度,全市加油站油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9%以上,在用加油机计量强制检定率达到100%。到2022年,加油站质量主体责任更加突出,消费环境持续向好,“质量+计量”公示承诺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成品油放心消费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逐步扩大。
三、公示内容
(一)公示油品质量承诺书。油品经销企业(加油站)要作出对销售油品质量管理情况的承诺。
(二)公示诚信计量承诺书。油品经销企业(加油站)要作出对销售油品计量管理情况的承诺(诚信计量公开承诺书见附件5)。
(三)公示油品来源渠道。油品经销企业(加油站)要作出对销售油品的进货来源(油品生产厂家、供油企业等)定期进行公示。
(四)公示油品质量检测报告。油品经销企业(加油站)要定期公示所销售油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主要为油品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加油站油品自检检测报告、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油品检测报告)。
(五)公示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加油站要及时公示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主要为计量周期强制检定证书、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抽查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
(六)公示消费者投诉电话。油品销售企业(加油站)要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消费投诉电话。
(七)应公示的其他内容。油品经销企业(加油站)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四、公示方法
通过建立微信小程序公示模式、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描模式或在加油站设立公示牌模式等公示方式,主动向社会公示油品质量承诺、诚信计量承诺、油品质量检测报告、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等内容。
中石化、中石油开设的加油站建议采用“公示牌+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描”模式进行公示,但应设置在使用手机的安全明显位置。其他社会加油站建议采用公示牌模式进行公示。公示牌尺寸由各经销单位自行确定。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油品质量+计量公示”有利于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有利于强化加油站的自我管理和服务意识,有利于诚信体系建设,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计量”公示承诺的重要意义,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细化任务、明确目标,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各有关企业要强化思想认识,把“质量+计量”公示承诺活动作为积极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作为打造企业品牌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做好协同配合。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密切协同配合,质量监管、计量等有关科室要加强沟通协调,有序推进公示承诺各项活动。各有关企业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广泛推广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公示承诺的典型案例,推广先进单位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聘请有关专家讲解油品质量常识、选购知识、解读质量报告,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督导调度。市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开展督导调度,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区县局请于2021年9月30日、12月3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附表(附件1)对口报送有关处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宋伟、邢宁, 电话:89738688,邮箱:jnzjjjdc@jn.shandong.cn。计量处:联系人:张洪强 电话:89738625邮箱:jnzjjjlc@jn.shandong.cn )
附件:1.加油站“质量+计量”公示承诺活动报表
2.中石化公示承诺样式
3.中石油公示承诺样式
4.其他社会加油站公示承诺样式
5. “诚信计量 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书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加油站“质量+计量”公示承诺活动报表
报送单位(章): 报送日期: 年 月 日
区分 | 辖区加油站 总数量(个) | 已公示承诺 数量(个) | 未公示承诺 数量(个) | 完成率 |
中石化 加油站 | ||||
中石油 加油站 | ||||
其他社会加油站 | ||||
总计 |
附件2
中石化加油站公示承诺样式
附件3
中石油加油站公示承诺样式
附件4
其他社会加油站公示承诺样式
附件5
“诚信计量 放心消费”公开承诺书
加油站诚信计量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作为开办单位,为保证公平贸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将严格执行《计量法》《山东省计量条例》等计量法律法规,自觉贯彻落实《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
二、加强在用计量器具管理。加强加油机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使用管理,不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坏铅封,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任何形式的计量作弊。
三、加强商品量和计量行为的管理。提供的油量结算量与计量器具实际量值相符,向消费者明示计量单位、操作过程和计量器具显示的量值。
四、建立诚信计量承诺履行机制。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认真履行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加油量计量准确。
五、建立健全计量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各类计量投诉。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负责人(签字):
自我监督电话: 年 月 日
市场监管投诉电话:12345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