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3-00873 组配分类: 执法决定结果信息
- 成文日期: 2023-12-01 发布日期: 2023-12-0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做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执法日期 |
| 说明: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信用赋能服务经营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市监信规字〔2023〕7号)文件就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措施规定:“缩短市场监管涉企信息在公示系统 (山东) 的公示期,对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对受到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罚信息满 3 个月不再公示; 对自然人处以500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50000 元以下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满 3 个月不再公示: 对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 6 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1年) 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支持申请信用修复。存在部分行政处罚公示在规定公示时间后,不在予以公示。 | |||||||
5 | 济市监处罚〔2023〕0410号 | 济南市震华文化补习学校 | 行政处罚 | 违法发布教育广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之规定,构成违法发布教育广告的行为。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1/16 |
6 | 济市监处罚〔2023〕0522号 | 济南市莱芜区永幸干果经营部 | 行政处罚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炒糖) | 当事人经营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的炒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如实记录并保存食品销售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1/17 |
10 | 济市监处罚〔2023〕0541号 | 济南绿之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经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酱香凤爪)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