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696235/2025-00319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4-01成文日期:2025-04-01

标题

关于加快推动涉农电商平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提案者

于伟

政协提案领域

社会法治

承办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4-01

答复内容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涉农电商平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涉农电商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提案中提出的“强化涉农电商直播平台全方位治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标准化”等建议,对我市涉农电商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工作现状 

近年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对涉农电商平台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农户合法权益,提升电商服务品质,助力农村电商规范发展,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治化监管基础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网络直播营销合规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探索创新监管服务方式方法,明确涉农电商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责任,细化直播营销农产品的商品质量、宣传行为、售后服务、广告宣传合规要求。

(二)推进规范化治理行动

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压实电商平台责任,督促齐鲁农超、长街网等电商平台履行对济南市辖区内入驻商户的身份核验和信息管理义务,依规登记并亮照亮证经营;督促电商平台加强对平台内入驻商户经营管理,对辖区平台内经营者和自建性网站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排查清理证照不全、过期无效、超出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和平台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网上线索监管处理,2024年接收省局下发“农资打假”专项任务2条,总局下发“涉农”线索2条,均已处理完成。

(三)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相关的投诉举报工作,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接收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在莱芜区、商河县试点“乡村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实现投诉第一时间响应。推动平台建立落实“先行赔付”“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制度,逐步全面覆盖涉农电商经营者。完善投诉处理闭环机制,优化投诉、举报、维权流程,确保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能够准确及时受理,降低维权成本,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举措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与建议,我局将从以下四方面深化涉农电商监管与服务,助力平台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平台管理,推动涉农电商治理规范化

深入落实《山东省网络直播营销合规指引(试行)》,细化直播用语规范、售后服务标准等要求。强化执法联动,开展“铁拳行动”,争取将虚假助农、悲情营销、数据造假等新型违法行为作为一项民生重点执法内容。推动建立涉农电商主体信用档案,对屡次违规的平台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震慑效应。

(二)聚焦民生关切,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防线

积极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并针对农村市场特点和重点领域,加强消费维权站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提质升级,推广线上调解通道。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探索运用大数据监测分析高频投诉商品,完善农产品质量抽检机制,提高抽检覆盖率。

(三)维护公平竞争,激发涉农电商市场活力

排查涉农电商平台协议规则,禁止设置不合理入驻条件、强制收取“坑位费”等行为,保障中小农户平等参与权。严查刷单炒信、虚假排名、诋毁商誉等行为,对“流量造假”技术黑灰产实施严厉打击。

(四)强化部门联动,促进涉农电商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联合商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跨领域综合治理。通过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政策合力。同时,强化基层网络交易执法力量,定期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培训,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电子取证、网络交易规则等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强化涉农电商领域监管服务,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贡献力量。

吸收采纳情况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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