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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车用汽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
发布日期:2025-03-24 09:38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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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车用汽油产品4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 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等标准的要求,对车用汽油产品的密度、甲醇含量、苯含量、锰含量、诱导期、氧含量、铁含量、胶质含量、水溶性酸或碱、馏程、铜片腐蚀、蒸气压、芳烃含量、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烯烃含量、硫醇、铅含量、机械杂质及水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济南润达加油站有限公司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甲醇含量、氧含量。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附件1: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附件2:合格情况汇总表

附件1不合格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合格情况汇总表.xlsx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车用汽油是由原油蒸馏、催化裂化、加氢裂化、焦化、精制等过程生产的汽油馏分调合而成的一种燃料,主要供点燃式发动机使用,产品质量直接关系汽车发动机的安全,劣质的车用汽油产品会损害发动机、污染环境和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应选择正规的加油站加油,不要去流动加油点、黑加油站等非法加油站加油,并及时索取发票。

2.目前市面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油为车用汽油(ⅥB),车用汽油产品执行GB 17930-2016 《车用汽油》中车用汽油(ⅥB)技术要求。个别不法经营者为牟取暴利,掺假售假,通过甲醇、混合芳烃、石脑油等组分进行调合得到调合汽油,这造成了甲醇含量、氧含量超标,进而导致车用汽油不合格。

3.汽油发动机和柴油发动机的工作原理不同,汽油和柴油不能混加,消费者应按照油箱盖内侧的标识牌选择,或是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中标出的发动机压缩比来确定应加油品牌号。

4.汽油车车辆使用手册上会有推荐使用的汽油牌号,牌号的选择应与汽车发动机设计相匹配或相适应。选择低标号的会引起发动机不正常燃烧,造成爆震、使汽车功率和动力性能下降、耗油及行驶无力等现象;选择高标号汽油会造成辛烷值资源浪费,并不能提升汽车动力性,也达不到节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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