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696235/2025-0031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5-03-24成文日期:2025-03-24

标题

关于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建议

提案者

郭芳

政协提案领域

社会法治

承办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3-24

答复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源头到餐桌产业链上下游的各个环节,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治理水平、主体责任、监管能力、共治格局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一、开展重点领域整治,提升治理水平

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作坊、学校周边等高风险区域,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将农村假冒伪劣整治纳入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联合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等,打击制售假冒食品(如“山寨”商标、虚假标识)、非法添加(如“瘦肉精”、滥用添加剂)、过期食品及“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2023年底省、市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的通知》,开展为期两年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近三年来,全市共侦办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338起,刑事打击处理616人,打掉团伙107个,捣毁窝点153处,涉案金额1.2亿元。其中会同公安机关查处的某村内“黑窝点”生产“假鸭血”、多家餐饮单位使用“假鸭血”案,共对17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13家餐饮单位作出顶格处罚,罚没款190.96万元。

二、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在全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入农批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必须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或有效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否则,方可进入。今年年内将推行生猪产品全链条追溯,督促生猪屠宰企业利用“鲁牧云”按照“三证联通”要求出具生猪产品检疫检验电子证明;督促以生猪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者、生猪产品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山东食链”接收、检验、留存、流转检疫检验证明电子信息,记录进销货信息、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并进一步强化食品销售者的索证索票、进货检验、建立台账等管理制度,倒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强化技术应用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着力提升执法能力与技术应用,加强基层监管力量。通过快检实验室升级、检测技能培训(如胶体金快速检测技术)提升问题发现率。2024年济南市在7大农批市场、5大连锁销售单位实施快检量达32.19万批次,同比增长10%,有效拦截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将评级结果与市场准入、监管频次挂钩,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推动行业协会协同治理。通过源头管控、技术升级、社会监督等多维度策略,旨在让流入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水平逐步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形成共治格局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国首创“一券三卡”为民监管服务新模式,依托“济南市场监管微服务”小程序,每月定期发放产品抽检券(市民实时点单食品等抽检)、监管卫士卡、执法卫士卡、助力服务卡,更加精准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真正将市场监管的“指挥棒”交到泉城市民手中;每逢重大节日利用市场监管公众号发布消费提示,市局开展“科普开放日”,提升人民群众辨伪能力。同时,市局指导区县局开展完善农村大集监管制度,如鉴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市场监管手册、开展标杆食品摊贩等活动,强化引导经营者行业自律。

2025年,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食安济南”为牵引,以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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