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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案说法”走进济南海鲜大市场
发布日期:2025-02-26 15:46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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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处走进济南海鲜大市场,聚焦市场开办方及零售区商户在经营中遇到的难点和需求,开展“以案说法”普法宣讲活动。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进货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分别指什么?市场开办方、商户在日常管理与经营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执法人员对《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同时针对商户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前期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

“采购食用农产品时,大家要按照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留存进货凭证,核对有关信息等。”执法人员对商户特别强调,要严把进货查验关,如果农产品存在农药残留超标,且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并要求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信息公示等管理义务。”

地理标志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代表着产品的独特品质和地域特色。在普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一系列商标侵权的鲜活案例,详细讲解地理标志的概念、历史沿革以及保护体系。“擅自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误导消费者,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醒商户要增强法律意识,合法合规地使用地理标志。

“小时候常跟随家里人到集市上卖菜,那时候手里心里一杆秤,生意再差也不做“鬼秤”。现在电子秤普及了,但一些商家却因为违规改装、故意作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以亲身经历为“引子”,通过正反案例对比以电子计价秤使用知识为主题,用通俗的语言,讲解了电子秤正确使用、强制检定标识识别、标准砝码核验等实用技巧,明确市场主办者和入场经营者双方有关计量活动的权利义务。

“我们不仅要卖好海鲜,更要卖得放心、卖得诚信!”一位商户在听完宣讲后感慨道。活动结束后,市场开办方与商户共同签署了《济南海鲜大市场诚信经营承诺书》。商户们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也签下了一份对消费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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