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5-00030 组配分类: 抽查计划
  •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1-2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发文字号: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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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责清单

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检查事项

企业抽查比例为2%,个体工商户抽查比例为0.1%,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比例为3%,抽查1次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企业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企业

2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企业

3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局

4

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

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授权行使行政职能的单位、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的检查

公办中小学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局

5

对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直销企业总公司

一般检查事项

按照《山东省直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风险等级A类的企业抽查比例为10%;风险等级B级的企业抽查比例为20%;风险等级C类的企业抽查比例为50%;风险等级D类的企业抽查比例为100%

4-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6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拍卖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4月-10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文物经营企业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野生动物交易企业、个体工商户

7

广告的监督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3%,抽查1次

4月-10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已取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批文的企业

抽查比例3%,抽查1次

4月-10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8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工业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9

对棉花、茧丝、毛绒、麻类纤维及纤维制品实施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棉花等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按照信用风险等级分类抽取,抽查比例为20%及以上;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1次,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0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获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4月-10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食品小作坊的行政检查

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4月-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风险分级为D级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抽查比例为0.5%,抽查1次

4月-10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小餐饮食品安全的监管

小餐饮经营者

抽查比例为0.1%,抽查1次

4月-10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对生产环节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企业

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其中D级1家,剩余B、C级抽取

4月-10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1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监督管理)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4%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使用安全防护工作计量器具的企业 

抽查比例为5%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粮食购销领域有关单位

抽查比例为5%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加油站

抽查比例为10%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眼镜制配场所

抽查比例为7%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集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抽查比例为5%

4月-11月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市内获得电能表型式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

抽查比例为50%

4月-11月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技术机构

市内获得电子计价秤型式批准证书的生产企业

抽查比例为50%

4月-11月

12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市内应实行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3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市内应实行水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生产企业抽查比例为10%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4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市内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5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市内综合类报纸、产品标签标识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6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各级专项计量授权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7

团体标准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监督抽查

社会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8

企业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的监督抽查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9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根据监管实际确定,抽查1次

4月-11月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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