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产品3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38082-2019、GB/T21661-2020 等标准的要求,对塑料购物袋产品的封合强度(N/15mm)、厚度平均偏差(%)、标识-非食品接触用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落镖冲击、厚度极限偏差(mm)、漏水性、环保要求、提吊试验、跌落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济南槐荫荣祥世纪华联超市、济南天桥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2家销售者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环保要求、提吊试验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附件1: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附件2:合格情况汇总表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塑料购物袋是指以传统塑料树脂、生物降解塑料树脂为主要原料经吹塑工艺生产的薄膜、通过热合或粘合等制袋工艺加工制得,在销售、服务等场所用于盛装及携提商品的袋制品。选购和使用时建议:
1.关注产品本体是否标注了生产单位、执行标准、规格尺寸、公称承重等信息,选择满足所需承重要求的产品。
2.对于直接盛装食品的,应选择标注了“食品用”“食品接触用”等字样的产品,建议使用无色透明袋,且不宜将过热的食品直接盛装到袋子里,以免撒漏烫伤。
3.对于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应留意生产日期,尽量选择一年内的产品,避免因性能下降导致在使用中发生破损的风险。
4.盛装质量不要超过公称承重,避免购物袋因承装物体超重而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