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MB28696235/2024-00470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4-04-07成文日期:2024-04-07

标题

关于“提升政治、安全、经济站位,以雷霆之势重创非法黑油点”的建议

提案者

张群江

政协提案领域

社会法治

承办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4-04-07

答复内容

张群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政治、安全、经济站位,以雷霆之势重创非法黑油点”的建议 》已收悉,我局立即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非法黑油点整治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非法黑油点(“自流黑”)的整治工作,始终保持对涉油违法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推动了成品油市场的规范稳定发展。2021年以来,结合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成品油“自流黑”整治的组织协调。三年来,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推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两个责任,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探索建立“集中整治+常态化监管”的长效机制,“自流黑”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对自流黑问题“盯住不放”,持续抓好整改;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难题。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市商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11个部门为成员的市成品油“自流黑”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各区县参照市里做法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成品油“自流黑”问题整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监管工作的通知》《济南市成品油质量全链条监管工作措施》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整改任务职责,建立督导调度、通报问责制度,形成了“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牵头部门抓总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区县网格精准管控”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各部门“责任明晰、协同配合、联动作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整改整治。一是摸清底数,实现清单化管控。建立完善了“涉油生产运输、仓储批发、销售使用等全链条各类企业清单”“已打击的非法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自备油罐清单”“已纳入规范化管理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自备油罐清单”,以及“车辆集中停放和使用的重点场所清单”等“四项清单”。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实现了清单化、全覆盖管控。二是精准打击,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全市成品油“自流黑”问题集中整治、春季、夏秋季、“利剑”“雷霆”行动等集中打击行动,取得明显实效,“自流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实现“动态清零”目标。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处“自流黑”违法行为830起,其中非法自备罐116起、非法流动加油车 532起、黑加油站点166 起、新型燃料加注点8起,非法储存点8起,查扣涉案油品239.5吨。公安部门侦办治安案件35起,处罚23起,行政拘留43人。三是强化宣传,广造舆论声势。通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击“自流黑”战果,在社会上形成高压打击成品油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全民自觉参与、支持打击“自流黑”违法行为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齐鲁晚报》《山东环境》等多家主流媒体和专业报刊相继刊登我市“自流黑”整治文章,全面深度报道“自流黑”整治成果。

(三)着眼发展大局,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压实监管责任。推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织密成品油“自流黑”打击管控的天罗地网。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全市15个区县(管委)主要负责同志全部签订承诺书,向市政府作出“自流黑”动态清零承诺。区县与街道、街道与村居动态清零承诺书及企业合法用油承诺书共签订6483份。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先后转发或出台了《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在用车用油品溯源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自备油罐及装置(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联合闭环打击涉成品油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通知》等长效机制性文件,从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分别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实施常态化、全链条监管,全方位、闭环式打击。三是坚持疏堵结合。通过推动建立合法的流动加油车、推行自备罐合法备案,有效解决了大型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场所刚需用油难题,回应了企业期盼。推动全市建立合法流动加油车140辆,备案合法自备罐33台。在全市781家加油站推动实施油品质量公示承诺制度,加油站诚信守法意识、质量主体意识、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面临的形势和难点问题

结合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经过近3年的持续集中打击整治,全市“自流黑”问题基本实现动态清零。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自流黑”违法行为的整治监管方面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自流黑”违法行为隐蔽性、流动性强,打击难度大,难以“根除”,且极易出现“反弹”;二是违法成本低,利润高,导致不法分子不惜铤而走险;三是“自流黑”违法行为执法办案的法律依据、程序等还亟待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顺畅。

三、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提案所提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如下:

(一)全面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成品油领导小组作用,统筹组织协调抓好“自流黑”常态长效监管整治。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打击整治强大合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市“自流黑”监管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区县(功能区)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自流黑”的监管排查纳入村居网格员日常巡查内容,建立和完善村居网格员“吹哨”、街镇“报到”、区县联合“查处”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打击与常态化监管相结合,坚决防止“自流黑”现象反弹。

(三)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抵制非法渠道用油、主动参与打击“自流黑”的良好氛围;畅通落实社会投诉举报渠道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健全有奖举报机制。提请市(区县)政府统筹设立举报奖励经费,建立“自流黑”违法线索有奖举报机制,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等,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同时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甄别、取证,实现对违法行为的有效精准打击。

(五)纳入政府社会综合治理考核体系。推动各区县将“自流黑”整治工作列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基层监管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纪检监察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对于涉及黑油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干部履职不到位、推诿扯皮、监管不力等方面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优先处置,做到精准执纪、严格问责。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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