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管理至关重要,执法支队的普法课来得太及时了,让我很有共鸣。”秦女士是一家医药公司负责人,她表示“以案说法”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警示作用。“帮助我们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把脉问诊开良方,精准普法防风险。3月19日,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案说法 服务企业”普法宣讲活动第二十二站到达济南市药品流通行业协会,“普法宣讲团”围绕药品广告规制、药品流通领域价格法律义务、药品零售经营风险点、保健食品经营规范等方面,为药品流通单位“精准把脉”,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前行。
“‘三品一械’广告必须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在产品醒目位置标注广告批准文号。”“处方药不能进行促销活动,‘买5送1’的表述是不合法的。”执法人员就药品广告领域进行详细讲解,分析当前药品行业市场现状,强调药品广告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严禁夸大宣传、虚假标注、误导消费者等行为。
“药品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或进行价格欺诈。”执法人员前期深入药店零售企业“抽查”,了解药店价格标签存在问题,课堂上,精准分析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强调了药品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方面,执法人员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变化趋势和日常经营中的易发风险点,为大家“提个醒”,“药品经营必须遵循严格的管理规范,在购进环节务必进行严格审核。”“我们必须始终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坚决杜绝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保健食品的专用标志是什么?”台上“老师”发出提问;
“蓝帽子。”台下听课“学生”应对自如。
保健食品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领域之一,也是普法宣讲的重点内容。执法人员解读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警示“保健食品不得冒充药品或他种药品进行销售。”“任何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宣传都是违法的,必须予以严格禁止。”
……
把服务送到企业“家门口”,把关切送到企业“心坎上”。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温度与力度并存,不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精耕厚植成长沃土,让尊法守法意识深入企心,让扎根在济南的企业在合规轨道上“安心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