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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7期 总第111期)
发布日期:2024-12-20 15:34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处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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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重点食品安全,近期,我局选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23消费者关注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对此次抽检情况依法予以公示并负责解读,接受社会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

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抽检产品信息汇总表

2.抽检小常识及消费提示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0

附件1 食品安全抽检产品信息表.pdf  附件2 抽检小常识及消费提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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