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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119号“新冠疫情期间实名限购退烧药,抗原试剂”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3-30 16:51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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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新冠疫情期间实名限购退烧药,抗原试剂的建议”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药品方面,我局的主要职责是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药品的进货渠道、销售情况、存储养护、药学服务、库存管理等情况,规范药店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近年来,为更好地解决群众购药难点,保障处方药管理安全,我市大力开展远程开方、远程审方“双远程”工作。通过远程开方,解决药店销售处方药无处方来源的问题;通过远程审方,解决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无法审方的问题。通过“双远程”,解决了销售处方药的瓶颈,方便了百姓购药。

为保障疫情期间的用药需求,确保用药质量,按照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物资保供,一手抓药品质量监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三年来我局持续督促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药品市场监管,同时指导辖区零售药店正常营业,满足老百姓日常购买药品需求。疫情期间,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我局积极配合工信、商务部门,做好药品供应工作,一是畅通进货渠道,采购部门多渠道联系货源,采取向厂家提前打款、派出业务员蹲点等方式,尽快采购急需物资到位,全力保障药品供应。二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增加车辆和仓库人员等方式,加班加点,尽最大可能将药品调配到位。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自觉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三是督促药店做好常规药品与特殊疾病药品的供应储备,同时充分利用“双远程”及“小黄灯”24小时送药等途径,尽最大能力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药学技术人员充分利用专业技能,为广大购药群众科普预防措施、合理用药等相关防疫知识,引导消费者合理购药,安全合理使用药品。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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