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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3-005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03-22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发布日期:
2023-03-22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30045号“关于济南市解除禁放烟花爆竹”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3-22 16:40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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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解除禁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已收悉,建议中涉及我局的内容是“5、提高企业生产烟花爆竹的生产监管力度”。我局作为分办单位根据职能,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目前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外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应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因此,我局只能对在我市烟花爆竹的销售企业加强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报告后,将不合格报告通报产品生产企业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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