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3-00924 组配分类: 部门政策评价结果
  • 成文日期: 2023-12-08 发布日期: 2023-12-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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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概况

202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确定济南市等38个城市(城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33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济政字〔2022〕65号)等要求,结合济南实际情况,编制了《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细则》制定背景、资金范围、使用原则等;第二章支持重点及标准条件,明确了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设地理标志交易中心和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等方面的11条资助标准;第三章组织管理,明确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县财政局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资金使用要求等;第四章附则,明确了《细则》的解释单位及生效时限等。

二、政策评价过程

《细则》出台至今,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队精准服务企业对接交流会、工作座谈会、入园惠企等活动65次,集中向征集企业对《细则》实施后的相关建议意见及评价1000余条。

三、政策运行情况

《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济南市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后,对企业缴纳的贷款利息、保险、评估、担保费用给予资助,企业在享受市级政策的同时,还可申报省级资助,省市两级政策叠加,最大可将企业融资成本降低至零。2023年,组织开展2022年度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拟资助1012.1543万元,有效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四、政策评价相关结果

目前,《济南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总体运行良好,明确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充分激发企业知识产权创新活力,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城市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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