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功能区)质量议事协调机构,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济发〔2018〕36号)、《济南市“十四五”质量发展规划》(济质强发〔2021〕1号)、《济南市质量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济质强办发〔2022〕5号)要求,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加快推进建设质量强市,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2022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勇当“三个走在前”排头兵的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载体作用,创新活动内容,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持续提升质量水平,切实保障质量安全,加快建设质量强市,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争创标杆开新局 质量强市促发展
三、活动重点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勇当排头兵,开创新局面”的发展主题,2022年全市“质量月”期间,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紧紧围绕“争创标杆开新局 质量强市促发展”这个主题,重点开展七个方面质量活动,营造质量氛围,提升质量水平,努力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
(一)广泛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活动。发挥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牵头组织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发布活动重点内容,组织标杆观摩,启动2022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季济南质量品牌故事优秀作品线上展播,展示品牌魅力。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企业自有媒体等的作用,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报道质量活动,挖掘质量故事,宣传质量经验,总结质量成果,营造质量氛围。
(二)不断加大质量教育力度。加大质量人才教育培训力度,持续优化管理和技能人才成长环境,依托“专家讲堂”“云课堂”等平台,通过与高校院所联合、线上线下结合、自主教育、专题培训、走出去参加培训等方式,开展理论培训、法律法规学习、技术比武等,培育一批质量管理专家、岗位能手、企业工匠。开展质量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弘扬质量诚信,传递质量信任,维护公平竞争,倡导质量消费。以承办世界、全国、全省大会为契机,广聚资源,开阔眼界,提升能力。
(三)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济南市质量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聚焦消费品质、数字赋能、绿色低碳、养老托育、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等重点,创新质量提升行动,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工业强市、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质量分析会、QC小组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在企业中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诊断、质量分析、经验分享交流等质量提升活动,不断提升企业总体质量水平。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结合今年创建质量强县申报工作,进一步发动各区县对照考核细则深入自查和自我评价,找短板、补弱项,提前动员、提前准备,积极创建质量强县。
(四)持续深化品牌培育工程。围绕“济南制造”“济南服务”“济南企业”“济南产品”品牌影响力提升,贯彻落实《济南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品牌梯次培育,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省高端品牌示范企业,支持优势产业和集群创建区域品牌,积极参与“好品山东”公共品牌遴选,不断提升“济南品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五)着力优化质量服务活动。成立省会经济圈检验检测联盟,共享检验检测资源,优化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总结章丘区明水“泉质享”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成功经验,在全市各区县和产业聚集区进行推广,点对点为企业服务,更大限度让企业少跑腿,一站式解决企业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的需求。开展“质量助企专家行”“进百企、摸需求、解难题”调研、科技金融政策宣讲暨银企对接服务等活动,组织“1+N”计量服务队,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六)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执法。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顿等手段,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计量器具、农产品、工程质量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规范市场行为;围绕燃油、电线电缆、钢筋、水泥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开展“铁拳行动”,着力解决民生领域质量问题,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七)聚力创新质量惠民举措。开展“实验室开放日”等质量开放活动,向社会展示检验检测能力、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向群众普及质量知识。开展“计量服务”、知识产权、医疗器械安全等各项质量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普及质量安全知识,近距离解答群众关心的质量问题,解决生活中遇到的质量难题,切实让广大市民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要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突出活动主题,加强沟通合作、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让“质量月”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进一步扩大“质量月”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尤其要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充分调动一线工人的积极性,激发质量创新热情,树牢“质量第一”意识,诚信生产和经营。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质量月”活动的积极性,唱响质量旋律,讲好质量故事,让“质量月”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层面。
(三)服务大局,确保实效。要通过开展质量服务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质量问题,让群众感受到“质量月”活动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着重提升各行业、各领域质量水平,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四)统一协调,严肃纪律。要充分发挥质量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各级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全市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高效开展活动。坚持企业、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各企业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有关图片、视频资料报送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郭爱英 毕京亮 82568852
传 真:89738620
邮 箱:jnzjjzlc@jn.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质量月”市直部门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2.2022年“质量月”各区县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3.2022年“质量月”部分重点企业拟开展的主要活动
4.2022年济南市“质量月”活动口号附件.docx
济南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