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2-00457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2-07-05 发布日期: 2022-07-05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中共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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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轮涉粮问题专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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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8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1年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1个方面、2个主要问题,并提出2项意见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市委涉粮专项巡察整改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坚决扛起整改落实、履职尽责的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建设的重大机遇,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市场监管职责。局党组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会,对问题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确保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

巡察组“一针见血”严肃中肯的指出了问题,局党组对反馈意见全面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召开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副书记和党组成员对照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各项决策部署和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学习、认真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工作职责,深入查找、剖析工作短板,充分认识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坚决做到整改要求全落实、所有问题全整改,全力以赴把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问题整改全过程,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局长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党组副书记、分管副局长牵头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多次专门进行调度、督导;各涉粮相关处室、单位分管领导作为问题整改落实责任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涉粮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以坚决的态度,落实好整治、整改工作。同时,努力创新监管工作思路,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以更加严格的措施,提高粮食市场的监管效能和覆盖面,确保问题整改取得积极实效,促进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局党组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涉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市委第十轮巡察涉粮问题专项巡察问题台账》,直面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制定措施,研究制定了《中共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在对照检查、部署落实,全面落实、整治整改,建章立制、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全面负责;各涉粮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分管领导作为责任领导,负责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按照责任分工、整改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处室(单位)等,做到领导责任到位、具体任务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四是认真督促检查。为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加快建立粮食市场监管体系,局党组书记多次调度问题整改落实工作。1月14日,组织召开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涉粮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邱锐同志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全市粮食市场安全,直面问题,认真落实涉粮巡察问题整改、整治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好涉粮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按照省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国市监竞争发〔2022〕8号和国市监竞争发〔2022〕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领域执法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和《涉粮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全市涉粮领域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组织实施、工作要求等内容,牵头处室与各涉粮业务处室、单位密切配合,对我市主要粮食企业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刚成立的济南粮食集团8家储备粮承储企业进行了全覆盖和全面检查。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本次巡察整改工作,我局深刻认识到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们要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流通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粮食种植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将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自觉把巡察反馈意见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工作规范化管理,形成日常监管、重点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模式,保障粮食市场的稳定有序、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

二、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两个问题,我们制定并细化整改落实方案,实施六项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3月18日,已整改完成两个,完成率100% ,共同制定规范性文件1项。

(一)关于行政监管机制有待完善问题。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监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充分认识做好粮食安全联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加强与市发改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次主动到市发改部门对接工作,就粮食企业信息共享、协调监管等工作进行协调落实。

二是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局、省局《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领域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涉粮监管工作职责,研究会签了《关于建立济南市粮食流通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为建立起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交等工作制度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涉粮联合监管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边界,紧密抄手,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对扰乱市场交易秩序和违反价格、计量器具检定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粮食违法犯罪活动。

(二)关于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一是进一步加大市级层面对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制定《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部署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涉粮问题整改的自查、自纠。对市属粮食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重点规范好粮食价格和交易秩序,坚决打击违反粮食市场交易秩序和粮食价格垄断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粮食承储企业对收粮大户通过订单式管理,收粮大户受资金、场地所限,都是随行就市、随收随卖,既减轻自身收购存储压力,同时也减轻资金压力,很难形成价格垄断。同时,加强对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调度,把涉粮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各项要求落实、落细。

二是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价格、计量、食品安全等涉粮领域监督检查的重要性,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制定《全市涉粮领域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把市粮食集团所属8家企业纳入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检查对象库,加大监管力度。督导各区县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相关区县局召开计量风险会商会议两次,重点部署对辖区内粮食购销企业全面排查,对违反粮食购销企业在用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三是印发了《关于转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领域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从落实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计量强制检定能力建设等方面对粮食购销领域计量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联合市计量院共同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增强涉粮企业诚信计量意识,为粮食购销单位提供上门检定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对济南市粮食集团8家储备粮承储企业重点检查粮食收储企业计量器具检定情况,未发现问题。

四是加大对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的监管。制定《2022年度食品抽检工作计划》,进一步扩大粮食加工品抽检覆盖面。加强对粮食加工品新概念、新知识的学习并应用到食品抽检业务工作中,加大对全市国有粮食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对济南第三粮库食品中心、山东荣元粮油有限公司两家国有粮食生产企业的粮食加工品开展专项抽检,增加对挂面、小麦粉以及其他粮食加工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五是组织区县局对企业原料粮食或粮食制品进货查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原料进货查验,避免采购赤霉病发病区域的染病小麦,避免采购陈化粮、霉变粮。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管控,配置风机筛选、色选等设备,通过吹风扬风、色选等方式去除原料小麦中含有的霉变粒,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原料小麦的存储。继续加强对企业成品出厂检验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成品小麦粉进行呕吐毒素等项目检验,严禁采购、使用呕吐毒素超标的原料小麦生产小麦粉。

六是进一步加大涉粮领域专项执法力度。由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八大队牵头,积极协调各区县执法大队,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共同研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抽调熟悉业务的精干力量,组成执法检查工作组,及时对涉粮领域价格、计量和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线索进行摸排,积极开展涉粮问题专项整治执法调查工作。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局、省局关于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粮食购销领域执法能力。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粮食购销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大粮食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力度,根治涉粮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一是根据省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国市监竞争发〔2022〕8号和国市监竞争发〔2022〕1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领域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收购过程中明码标价的要求和公示牌模板及《粮食购销领域价费明码标价指引》。按照《关于建立济南市粮食流通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在重要节假日开展涉粮保供稳价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在夏粮、秋收季节紧盯涉粮单位,彻底解决涉粮中的价格违法问题。

二是加强计量宣传和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结合“世界计量日”、夏粮秋粮收购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计量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计量环境。进一步加强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和维护,持续推进涉粮领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提高量传溯源覆盖范围和计量标准能级水平,充分发挥计量在粮食购销领域的服务保障作用。

三是部署开展粮食领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在省局统一部署涉粮计量器具“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在夏粮秋粮收购期间,组织开展粮食领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严查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

四是积极推动各部门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济南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协调配合市发改部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联合抽查,制定抽查计划,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将抽查结果按时录入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检查对象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

五是持续保持对粮食加工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在抽检工作中加大对粮食加工品的抽检覆盖面,确保最大程度的发现粮食加工品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积极配合市卫健等部门等做好涉粮产品的风险监测工作。

六是继续做好粮食加工品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置督导工作。持续加大对粮食加工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持续做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督导工作,倒逼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市场的粮食加工品的合格率稳步提升。

七是严格摸排涉粮领域价格、计量和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线索,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核查,严惩重处。同时,加强与市直其他涉粮部门的沟通、配合和涉粮案件的执法调查工作,及时通报涉及上游环节或其他区域的案件线索,切实消除粮食安全隐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603645;邮政信箱: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1311号;电子邮箱:jjc@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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