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我市中小学校配餐企业良性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对其中涉及市场监管工作的内容,进行认真学习研究和落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中小学校配餐企业高度重视,严格监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学校集体配餐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禁超能力经营,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三方责任,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季度检查。
联合教育部门,对全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检查,了解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数量、配送范围、供餐人数、食品安全现状等。通过政府采购,聘请有资质,第三公司对全市78家集体配送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对社会进行公示。
制定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督查方案,采用双随机的方式,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示,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下一步打算:
(一)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标准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一是健全完善全市中小学生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相关信息,确保督查对象无遗漏;二是吸收专业人员充实督查队伍,增加督查工作权威性;三是修改、细化督查打分表,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集体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100%,确保中小学用餐安全。
(二)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增强工作实效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与学校三方联动长效机制,完善部门间信息沟通,强化协调配合。一是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互相通报等方式加强日常信息沟通;二是联合约谈问题学校,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教育部门把学校食品安全情况纳入系统内督导评估,并将市场监管部门意见作为重要考核依据。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