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2-00842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2-18 发布日期: 2022-02-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部门解读】关于《2021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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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2021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构建济南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出台《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强企能力水平等”列入重点任务。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市监〔2020〕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三、出台目的

为加快推动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21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四、重要举措

(一)第一批申报推荐范围及时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及进入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投保职务发明专利、新确定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

(二)第二批申报推荐范围及时间。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及进入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投保职务发明专利、新确定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确定的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及逐一国家和地区注册途径已获得核准注册的商标、新确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列入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及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确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联系人:樊伟群  联系电话:0531-8178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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