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好国庆节期间济南市文化旅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以构建人民群众满意的旅游市场环境为宗旨,树立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的社会导向,近期,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2年国庆节前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法律法规宣传及检查活动,针对全市旅游景区点多、面广的特点,采取市、区、所联动的检查模式,对景区进行全面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执法人员对趵突泉、百脉泉、方特东方神画、五峰山等旅游景区进行了检查,此次检查活动重点针对旅游景区纸质票以及在美团、携程、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售票中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例如:“须知及退改规则”等票务信息中“门票一经售出,不退改票”、“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如有人身伤害,本公司不负责任;如发生伤亡事故,后果自负等”等“霸王条款”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现场进行行政指导、规范。通过同景区负责人座谈及合同评审,要求各景区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对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其规范管理、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市民群众营造和谐美好的出游环境。同时要求相关旅游景区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安全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市民度过安定祥和的国庆节,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截至目前,检查旅游景区62处,责令整改3处,出动执法人员225人次。
此次检查活动,是落实监管与促进相结合、保障我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有力举措,也为下一步建立旅游市场秩序长效监管奠定基础。下一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力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保障广大游客的消费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立足自身职能,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助力文旅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