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0月11日
(联系电话: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和财务处,82569500)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第一个五年。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根据《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十三五”回顾。“十三五”期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全面推进职能大融合、改革大提速、监管大提效、服务大提质、能力大提升,谱写了市场监管事业新篇章。
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改企业年检为年报公示、“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证照分离”“一网通办”等措施,提高了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持续简政放权,优化企业开办、注销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流程,实现涉企事项网上办理,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市场主体较快增长。
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加强打击传销工作,针对转供电、医疗收费、生活必需品价格等民生热点领域开展价费行为专项整治。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协同共治,开展“网剑行动”,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推动实施消费纠纷线上调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消费领域执法,开展侵权假冒、预付卡消费等重点领域整治,净化消费环境,公众消费满意度持续提高。
新型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现了联合监管常态化。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落实对违法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探索推进协同监管,推动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约束,提高了企业监管效能。
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隐患防控,聚焦突出问题整治,严惩食品违法犯罪,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共治共享格局,巩固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食安济南”品牌,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级食品安全县(区)创建率达100%,食品抽检合格率持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抽样调查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8.4%,守牢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药品安全监管逐步加强。全市零售药店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建立全过程全覆盖的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开展中药饮片、特殊药品、网络销售药品、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实施基层化妆品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质量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品牌高端化建设,全市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持续稳定在高位,建成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截至“十三五”期末,国际、国家标准增至2225个,同比增长96%;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至29325件、33.2件,同比分别增长154.93%、101.82%。推进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维护了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建成96333电梯安全应急处置平台,开发特种设备检验管理系统,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建设,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部署开展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
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水平显著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不断完善,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开展知识产权“蓝天”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地理标志专项整治行动和重点领域侵权假冒整治行动,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和专用标志换标,商标便利化改革深化推进。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从全国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进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和完善国内统一市场、完善质量政策和技术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6大任务,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从全省看,“十四五”时期也是山东省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新旧动能转换初见成效,重大战略叠加优势凸显,创新要素不断集聚,改革红利加速释放,“一群两心三圈”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正在形成,趋势性关键性变化逐步显现。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监管机制,是全省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
从全市看,新时代我市明确了新的历史方位:在新发展格局中,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在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中,打造链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节点、引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大局中,打造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龙头、引领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的龙头。新的历史方位,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二、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立足“六个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目标,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一体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健全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以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为导向,树立现代市场监管理念,推动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完善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和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坚持依法监管。牢固树立依法监管理念,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作为履职准则,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实施执法监管,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市场监管中的引领和保障性作用。
3.坚持改革创新。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融入市场监管职责体系,坚持用改革创新思维解决机制障碍和制约因素,使监管机制和方式更加符合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4.坚持严守底线。将防风险保安全守底线作为履行市场安全监管职责的首要任务,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领域和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领域的各类风险,强化源头治理,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避免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5.坚持社会共治。强化社会共治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构建社会各方共同治理的监管格局。
(三)主要目标。
1.建立高效畅通的市场。发挥市场促进竞争、深化分工等优势,进一步建立效率提升、主体壮大、供给质量提高、需求优化升级的市场,将我市打造成为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的战略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
2.打造更加宽松便捷的营商环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力争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服务体系,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3.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发挥市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4.坚守更加牢固的市场监管安全底线。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场监管安全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原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5.建立更加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健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和部门联动,逐步优化大数据监管和社会共治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的市场监管执法体系。
根据上述目标要求,制定如下具体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创新协同发展环境,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1.以标准制定引领产业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紧密衔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战略,利用相关标准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发挥标准对创新传播和产业化的联通和放大作用,形成技术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的标准,增强产业基础能力。鼓励企业加强产业关键技术标准、新产品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提升技术标准的研发创新水平。聚焦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加快推动标准研制和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结合市场和创新需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制定高水平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紧密对接社会发展需求,强化标准化工作全覆盖,加强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创新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动落实双碳目标,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标准体系,促进减碳减排、节能降耗绿色发展。
2.以专利创新推动产业迭代,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以专利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建立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畅通数据要素流动,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加大“建链、延链、补链、强链”力度,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专利申请,加强新旧动能转换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运营。
3.以监管共治促进协同发展,推进省会经济圈一体化。着力提升省会集聚辐射能力,带动省会经济圈7市协同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我市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建立省会经济圈协同发展机制,实现省会经济圈市场监管共治,完善制度规则衔接互认,推动加快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巩固无证无照经营治理成效。优化省会经济圈营商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市通办”“同事同标”,深化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用。全面推动区域内监管信息互通和监管成果共享,强化区域协同标准建设,扩大计量、合同、广告等领域监管联动,深化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密切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加强跨区域执法互助,健全区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认真贯彻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流程。推动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实现与国家总局、省局以及市直相关部门间主体基础信息、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多种方式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提供服务,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企业准入退出便利化水平。
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健全简易注销机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对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建立强制退出机制。加大对空壳公司、失联企业的清理力度,释放社会资源。对长期未履行年报义务、长期无生产经营活动、长期未注销的企业,探索建立强制退出市场制度。利用市场竞争形成劣势企业的正常退出机制,化解行业性、区域性市场风险。依据法律法规,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
3.优化个体、私营、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做好小微企业名录维护和查询工作。加强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宣传和实施,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升级发展,完善服务体系,有针对性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等全方位服务。加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扩大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影响力、号召力,保障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三)强化监管执法,营造良好竞争环境。
1.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秩序监管。
(1)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按照“依法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的总体思路,积极适应市场监管职能向互联网领域整体延伸的新特点、新要求,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建立顺畅高效的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办理、监管执法协作、网络执法办案、监管信息发布机制,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各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坚持依法管网,引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法定责任。坚持信用管网,按照统一部署,开展电子商务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对电子商务平台的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协同管网,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推进跨地域、跨部门和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之间的监管协同。加强社会公众、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对网络市场秩序的监督,发挥消费者对网络经营活动的直接监督作用,努力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2)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健全现代化广告监管体系,以导向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为重点,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广告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医疗、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加大广告整治规范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手段,始终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强广告监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广告智慧监管。
(3)加强合同行政监管。强化合同监管执法工作,创新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广机制,制定、修订、推广符合实际和交易特点的合同文本。指导市场主体依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订立、合同履行行为,提高守合同重信用的自觉性,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专项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实施合同帮农,防范化解生产经营风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构建“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新格局。利用各部门现有网络监控平台进一步加强对网络传销的监测工作,提升网络传销监测分析研判能力,及时稳妥处置涉传案件线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格局,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重点查处网络传销,有效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加强直销企业监管,规范招募培训、产品推介、会议宣传等经营行为,依法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建设,建立重大措施会商、政策措施抽查、落实情况综合评估以及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等机制。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持续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文件审查工作。对“十四五”期间出台的政策措施定期实施评估清理,原则上每3年一次。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评估清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优化审查方式,严格审查程序,鼓励对政府重大措施实行部门联合会商审查,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实行内部统一审查,探索建立重大政策外部审查机制。研究完善总体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和行业、地区竞争状况评估相结合的评估体系,强化评估成果应用。
3.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增强反垄断执法能力,积极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民生保障、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重点行业、民生等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中止调查、适用例外、行政约谈等措施规范竞争行为,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认定竞争违法行为。
4.严格价格监管执法。认真落实降费减负政策,继续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力度,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加强涉企重点领域价格治理,保障减税降费政策效果,防止出现冲抵效应,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垄断行为以及水电气、教育、医疗、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和特殊时期价格行为监管,确保价格公开透明,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强化价格监管,重点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1.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强化日用消费品和服务质量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经销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等“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厉打击虚假信息、价格欺诈和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现象,强化公用事业领域消费监管和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对加油机、集贸市场电子秤等民生领域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监督管理,持续推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严格落实企业“三包”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责任制,明确消费维权责任链条,健全消费品生产、运输、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体系。继续加大企业缺陷产品调查、行政约谈、召回力度,推进生产者召回计划备案流程自动化。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认真整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的市场,坚决取缔制假的黑窝点、售假的集散地,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对食品药品、农资、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商品市场实施整治,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坚决取缔、彻底根治已形成区域性、行业性、群体性制假的“专业村”“专业店”,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大要案。
2.逐步实现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广泛发动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领域的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组织开展放心消费承诺亮诺践诺活动,实现放心消费创建“五个延伸”,全力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培育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导其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供优质服务、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快速解决消费纠纷等方面以更高标准要求树立行业标杆,并注重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创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3.健全消费者维权保护机制。
(1)借助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形成一号对外、集中管理、高效执法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加强热线与相关行业、系统消费者申诉平台的衔接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消费投诉举报网络。继续加强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沟通协调,确保实现市、区县和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各级体系数据互联互通。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大数据分析研判作用,切实做好统筹协调、考核督办、提示警示和应急指挥等工作。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实现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力争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满意度达100%。
(2)持续推进ODR(消费纠纷在线解决)系统和消费维权服务站。推广应用ODR系统,鼓励诚信经营的企业签署协议,开通企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率。持续推动商场超市市场等经营者成为ODR企业,增加ODR企业数量,提升ODR发展质量。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在市场、企业、商场、学校、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逐步实现消费维权投诉举报指挥系统与消费维权服务站信息化平台的横向连接,建立资源共享和联网应用的基层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率。
(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1.切实发挥食药安委(办)督导考核职能。完善风险会商、定期调度、年度报告、挂牌督办、责任约谈、考核创建评估等系列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地见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强化街道(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网格化区县、街道(镇)规范化食安办建设率达到100%。
2.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打造“食安济南”升级版,守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时刻保持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零容忍”。强化使命担当,不断完善示范创建工作机制,坚决落实党政同责,着力抓好能力建设。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施食品全链条、各环节监管,确保各项示范创建指标持续达标。到2025年,主城区和功能区以外的相关区县持续保持省级食品安全县(区)创建标准。
3.构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1)完善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种植养殖、加工、贮存、运输、销售、餐饮服务等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国家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追溯平台,加强部门间追溯信息共享。立足全程追溯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打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示范链。
(2)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逐步实行畜禽产品、蔬菜、水果、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对接农业农村、园林和林业绿化等部门,健全各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追溯协作机制,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在市内大中型连锁超市推动实行主要食用农产品品种基地直采(基地直供)模式。
(3)全面推行食品质量管理体系。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施HACCP(食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UP(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比例达到100%,生产企业自查及风险报告率达到100%。深入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检验“三标”行动,对食品标准执行情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强化监督。
(4)健全抽检监测机制。建立统分结合的抽检机制,统筹落实市县抽检计划。“十四五”期间,全市食品抽检量不低于5份/千人·年。实行抽检分离,严格抽检机构管理,提升抽检质量。建立层级间分工明确、层级内协调高效的核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核查处置“五到位(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4.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
(1)强化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健全食品交易市场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农贸市场动态信息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冷藏冷冻产品与其他产品分区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分区销售。狠抓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坚持“人防”“物防”并重,强化专仓规范运行,认真落实闭环管理防控要求,严查“八不”行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落实市场开办者、进场经营交易者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要求。提升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抽检覆盖率,强化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追溯查处,完善快检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推进我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提升达标验收工作,对不能保持规范化条件的,执行退出机制。实行熔断机制,推动批发市场与批发商签订协议,对多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批发商,在本市范围采取熔断退出措施。
(2)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餐饮单位以及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等餐饮聚集区的规范监管。以提升后厨环境卫生、推行色标管理、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清洁厨房”行动。督促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净网”行动,利用信息化技术对网络食品经营第三方平台违法行为实施监测,增加网络食品抽检频次,同步查处线上线下违法行为。全面推广“食安封签”,规范“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监管,深化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推行“五个统一”监管模式,落实小餐饮“六项标准”要求。
(3)加大特殊食品监管力度。严格特殊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经营环节监管,持续推进特殊食品经营使用规范化。
(六)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两品一械”监管。
1.推进监管机构建设。健全药品监管信息通报、联合办案、人员调派等工作衔接机制,完善市、区(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明晰分段监管中层级交叉的职责划分,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药品监管内设机构建设,在综合执法队伍中配齐配强药品监管专业力量,落实人员、经费和设备保障。
2.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建立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台账,深入推进零售药店网格化监管,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推动药店做好销售含麻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登记和可追溯管理工作。实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网格化监管,明确监管机构和责任人,监督医疗机构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药品储存制度,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销假劣药品、违法配制中药制剂等违法行为。
3.加强疫苗监管。根据《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每年实施全覆盖检查。配合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
4.加强医疗器械监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全面实行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大对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和家用医疗器械等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不良事件严重、被投诉举报等企业依法采取责任约谈、突击检查、停产整改等措施。做好抽检监测工作,加大对高风险产品、使用量大面广、问题易发多发产品的抽检力度。
5.加强化妆品监管。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大力推进化妆品监管能力和制度建设。开展对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做好经营环节规范化管理,监督引导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推动化妆品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化妆品检验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能力水平。实施化妆品风险信息收集研判,建立部门间联络机制,构建统一完善的风险监测系统,有效排查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质量安全风险。
6.健全药物警戒体系。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和市、区县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构建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为专业技术机构,医疗机构依法履行相关责任,市、区县联动的不良反应风险防控体系。实施药物警戒制度,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风险预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区县覆盖率达到100%。推动市、区县两级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支持我市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更好地服务医药产业发展。
(七)完善质量基础保障体系,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1.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高产业竞争力。落实质量强市战略,以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切实增强驻济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强化质量激励作用,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和标杆培育机制。鼓励企业参加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评选。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的理念,积极发挥优势企业的质量示范作用,加大对企业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企业质量技术创新。结合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安排,以制造业质量提升为重点,做好对企业的质量管理指导服务,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标准提升和质量认证活动。推广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引导中小企业引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计量、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水平,在全市打造一批省级、市级示范案例。
2.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品牌影响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深入普及商标知识,指导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和商标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指导,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做好商标注册工作。鼓励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商标,加快商标品牌化进程。鼓励企业运用商标权实施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许可使用、转让等,提升商标品牌价值。继续推进品牌带动工程,积极争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知名品牌示范区,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培育试点,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力争全市“好品山东”认定数量与我市在全省的经济位次相适应。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筛选一批企业实施重点培育,形成品牌梯队,多点开花。完善区域品牌培育机制,发挥地方资源、文化和产业优势,开展产业集群、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放心食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和认定。培育形成高端品牌600个,“泰山品质”高端认证品牌10个以上。铸造食品药品品牌,以“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建设为引领,重点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放心食品生产基地和示范流通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加强对示范品牌的后续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研究制定退出办法,对不能持续达标的单位及时予以淘汰。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做好基层安全监察人员配备和业务技能培训,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基础。压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电梯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特种设备“应检尽检”,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重点使用单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责任,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专业能力和水平,为安全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特种设备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构建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格局。
4.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科学部署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和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年度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监督抽查年度计划,提升监督抽查覆盖面和针对性。严格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要求,依法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和能力。结合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聚焦监督抽查不合格、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记录的企业,借助技术专家力量,开展重点企业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一老一小”等重要消费品和涉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大对儿童和学生用品、食品相关产品、妇女用品、老年用品以及化肥、农膜、滴灌带等农村重要消费品等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确保成品油、车用尿素、农膜、塑料购物袋、挥发性有机物(油墨、涂料、胶粘剂、清洗剂)、烟花爆竹等涉及环保的重点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推广使用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进一步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强化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及时录入监督抽查、监督检查、风险监控、质量快检等信息,实现市、区县、基层市场监管所3级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全程网上运行。
5.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构建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标准体系,提升农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水平。围绕我市十大农业特色产业完善农业发展技术标准,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探索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质量安全标准,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焦制造业高端领域和优势产业,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层级,以标准领先引领技术领先、产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积极承担全国及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任务要求,推动我市优势技术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加大对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鼓励将我市中医药扁鹊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推进服务业现代化建设,聚焦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在现代物流、软件信息、人力资本、文化旅游、养老托育、商贸、餐饮、家政等领域,鼓励企业参与制订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积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复制推广一批标准化典型经验。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配合制定政务领域地方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实施和完善社保、劳动用工、就业创业、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技术标准,探索健全退役军人综合服务标准。
6.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量值溯源体系建设,构建溯源链清晰、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计量基础。抓好计量技术机构建设,深化计量授权制度改革,提升计量检校水平和公益性计量服务能力。推动计量信息化进程,做好强检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实现计量器具和计量数据管理并重,提升计量服务精准性、便捷性。强化计量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民生计量的监管和保障力度,在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提高监管效率。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落实各项计量惠企政策,做好计量保障服务。建立诚信计量监管机制,开展“诚信计量、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活动。加强计量队伍建设,对基层计量管理、检定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打造一支作风扎实、技术过硬的计量队伍。
7.完善认证认可体系。健全认证行政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模式,落实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任务。加强认证认可监管,规范认证活动,遏制认证乱象,维护认证市场秩序。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从食品行业向一般消费品、工业产品延伸。加快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管,维护质量安全底线。强化自愿性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行动,筑牢质量品牌提升基础。
8.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体系,提高检验检测与质量技术之间的融合度,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推动检验检测基地建设,打造一流综合检验机构,积极推动国家检验检测中心落地我市。建好用好济南高新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示范产业园。推进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为全市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落实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好用好中国(济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在重点区县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构建行政、司法、行业协会多渠道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非诉化解纠纷工作体系。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多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积极参与构建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同保护机制,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多部门联合惩戒。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联系机制,为重点企业开通快速维权通道。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协会职能,增强行业自律能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强化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的保护,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利用新技术手段快速精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提升监管效能。
2.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市、县、园区创建。做好知识产权政策与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促进政策的衔接协同,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巩固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打造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升级版。
3.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扶持政策,引导全市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以申请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马德里国际商标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引导知识产权创造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在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打造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
4.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引导帮助企业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大融资规模,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完善知识产权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在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专利导航等方面予以政策鼓励和引导。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发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市场,支持市场化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完善“创新+知识产权+资本+社会参与”的运营服务体系。
5.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优化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布局,高水平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区域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推动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着力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及企业提供产业链孵化、高价值专利培育、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运营和公共服务。
(九)探索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坚持全面覆盖、规范化、透明化原则,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均需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推动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结合运用,科学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对风险等级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低的降低抽查比例,合理分配监管资源。依据《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整合各项监督抽查、抽样检验监管职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统筹随机抽查、专项重点抽查,着力提升抽检抽查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法计划、组织抽查活动,有序开展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安全随机抽查,依法依规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
2.全面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政府主导、市场监管牵头、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发挥平台协调服务职能,确保涉企信息归集畅通运行,力争达到政府部门平台使用全覆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全覆盖。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大企业年报和部门涉企信息公示力度,探索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信用惩戒,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科学落实抽查计划,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推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强化信用约束,将信用监管贯穿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运用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联动,督促企业主动达到监管要求。
3.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健全市场监管执法督查、联合执法机制。与司法部门加强协作,制定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行刑衔接、联合惩戒工作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报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构建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交、共同追查的协作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食品安全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案件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工作机制。
4.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按照鼓励创新、促进创业的原则,在坚持质量与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留足发展空间,探索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改革传统监管模式,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严格监管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创新领域,消除风险隐患。
5.积极推进智慧监管。以“互联网+智慧”为引领,以共建信息、共享资源、共同履职为原则,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治理能力。创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提供风险警示,推动被动处置向事前主动防控转变。完善市场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充分利用各层级统建资源和通用资源,促进跨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推进“互联网+执法”。
6.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增强安全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对工业产品及服务质量事件、特种设备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做好监督管理,设置风险因素指标,对生产、经营、使用等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实施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健全部门会商机制,规范风险信息移交处置,推动安全管理标准化、科学化。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制度,构建风险信息收集、监测、研判、预警工作体系,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避免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发生。
(2)健全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建立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机制。加强工业产品及质量服务风险监测,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培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制,依托“互联网+”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增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有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工作。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及舆情事件24小时反馈制度,按照应急预案规定时限实施处置。
(3)推动市场监管舆情应对处置规范化。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发现负面舆情及时通报、快速处理,对重大舆情科学研判作出决策。深入分析监测数据,准确把握舆情走向。落实重大负面舆情信息报告制度,不断增强全系统突发事件信息获取处理能力、预警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1.强化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成立市场监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履职。科学编制立法计划,优化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将权责清单贯穿到职能运行的各环节各方面。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充实行政应诉队伍,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督促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大力推进“智慧普法”。
2.健全执法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科学合理界定各层级市场监管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形成权责清晰、横向协作、纵向联动、条块互动、内外互通的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整合行政执法流程,总结原各部门监管执法办案程序和经验,制定统一、高效、流畅的监管和执法程序,形成一系列监管执法、风险防控、效果评估等机制。
3.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增强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职业精神,按照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坚持岗位练兵和以案代训,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大对复合型、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开展全覆盖、精准化、高质量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综合执法效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规定,督导完善市场监督管理所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和规范标识。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干部和职工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所长和必要的工作人员,健全基本管理制度。完善市场监管基层队伍教育培训制度,抓紧抓好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系统培训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办案技能,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竞赛,提高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鼓励引导执法力量、设施装备和经费投入等向基层一线倾斜。积极采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网格化社会共治等新型监管方式提高基层工作效能。
4.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市场监管工作新闻发布机制,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强化政策解读。以宣传提升市场监管影响力、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开展为目的,建设市场监管正能量传播体系,对全市系统典型工作、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做好挖掘宣传工作。建立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机制,积极联系优势媒体资源,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构筑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立体宣传格局。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政民互动的重要窗口。深入开展市场监管业务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为企业提供信息、科技、法律等服务。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系列活动,主动开展贴近民生、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的公益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四、重大工程
(一)特种设备检验公益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特种设备公益服务能力,结合国家、省、市发展实际,拟在莱芜区建设济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与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莱芜)工程。建设各类特种设备及焊接作业人员的考试室(车间)、无损检测检测室、理化检测室、移动式罐车检测(车间)、气瓶检测室(车间)及特种设备安全警示教育、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及模拟处置、风险研究等场所。
(二)山东省氢能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工程。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为申报单位,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为共同承建单位,共同筹建山东省氢能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山东省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2030年)》,发挥计量在支撑“双碳”战略目标实现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具有氢能产业特点的量值传递技术和产业关键领域关键参数的测量、测试技术,开发产业专用测量、测试装备,研究服务氢能产业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技术,研究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涉氢特种设备的需求和发展趋势,推动涉氢特种设备基础性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进一步完善加氢站等涉氢特种设备基本安全要求,推进计量测试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运行能力建设,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高技术、高质量的计量测试服务,助推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服务大平台建设工程。该项目由济南高新区所属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作为立项主体,规划用地240亩,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由食品药品创新和监管服务平台、医疗器械创新和监管服务平台2部分组成。其中,食品药品平台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占地130亩,拟建设生物制品(疫苗、血液制品等)和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等8个专业技术中心;医疗器械平台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占地110亩,拟建设电磁兼容质量评价中心、生物学评价中心等7个专业技术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将“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作为一项长远而坚实的大事来抓,为实现“十四五”规划总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全面统筹,协同推进,有序完成各项任务。
(二)做好统筹衔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政策之间的衔接协调,确保规划顺利实施。要细化目标,分解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做好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
(三)强化督查评估。将规划明确的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实情况作为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规划实施效果做好动态追踪和反馈,建立年度考核、中期评估和总体评估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