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认真研究落实,现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建立制度保障。近年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济政办发〔2016〕16号),加强食用农产品追溯管理。在此基础上,全市制定了食品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方案、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落实文件,逐步构建起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追溯体系。二是确定应用范围。在全市全面实施韭菜和鸡蛋产品“双证制”管理。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韭菜、鸡蛋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和销售凭证。通过几年多的贯彻宣传、强化培训、专项督导、抽检检查等多种手段,韭菜和鸡蛋产品的合格率和可追溯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实施入市检测。严把食用农产品入市关口,实行入市先检测,合格再入市,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文件或产地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必须批批快速检测,合格方可入市,不合格的禁止入场销售。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 万元,在部分重点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主要包括5 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5 家大型连锁商超)开展委托检测工作。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共计检测656336批次,日均检测1823批次,合格率为99.96%,对检出的问题产品,全部依入场经营合同严格后处置,确保委托检测的质量和效益,切实把好了食用农产品入市关口。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准入准出”全程协作,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转发市食安办等部门关于建立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16〕48号),强化部门间相互衔接与协作,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2019、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每年安排近6000批次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义务、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有效利用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违法线索,涉嫌犯罪的,按照“三安联动”机制要求,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有力地保障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源头治理,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一是强化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自2020年1月20日起,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20〕1号)要求,全面推进落实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任务。截止2020年底目前,全市共计组织宣传培训40余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开展合格证专项检查400余家次,累计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44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畜产品数量达2.1万余吨。
继续强化农业标准对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地方标准规范制修订步伐,以农业标准化带动品牌化,全面提高全市农业标准化水平和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近年来累计制(修)定《谷子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等200余项农业地方标准,择优选出《设施草莓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等60多项标准进行重点推广。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按照部、省、市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四个最严”、“五不放过”的要求,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兽药饲料、非法屠宰调运生猪制品等行为,着力解决农业投入品进销存台账问题,将投入品可追溯落到实处;对国家和省、市各级质量抽检确认的不合格农资产品和农(畜)产品,迅速启动执法程序,及时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查处率100%。
2020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571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主体4357个次,监督抽查农药产品103个,监督抽查农产品1033个,受理投诉举报24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99件,结案181件,违法货值15.5万元,累计罚没款91万元,查货假劣农资27吨,销毁假劣农资30余吨。积极开展生猪屠宰领域涉黑涉恶及非法屠宰专项治理行动。2020年共查处私屠滥宰生猪案件9件,没收生猪及生猪产品26.5头。有效规范了我市生猪屠宰经营秩序,进一步确保了肉品质量安全。全市13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均建立了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按照“头头采、批批检”的原则落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
三是推进农产品质量信息化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产品优质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的意见》,市局通过充分调研,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产品追溯、农资监管、监测信息平台管理的实施方案》,并对各区县建设任务进行调整,将120个农产品追溯基点建设任务增加为157个,全面加快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步伐。综合监管大数据展示,生成农产品追溯二维码4.8万余个,农药进销货记录7.2万余条,快速监测数据11.9万余个,初步形成了农产品源头可溯、记录可查、过程可视、流向可循的“全链条、智慧化”监管模式。
三、提高餐饮企业准入门槛,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作为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解决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问题,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减材料,简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流程,推行网上办理,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使用进程。牵头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起草发布规范性文件,将小餐饮登记与部分食品经营许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
餐饮服务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材料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目前我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现场核查主要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完成,现场核查结果互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根据权限直接登录审批系统查询辖区许可信息,有序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不断推进“审管互动”机制,实现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衔接,充分保障审批与监管工作的整体性、连续性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