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1450590号提案“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9-08 15:1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作坊关系大民生食品小作坊承载传统饮食文化,能够有效解决部分低收入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就业谋生问题,是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有效补充,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跟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能够满足不同的消费群体的需要,能够及时为老百姓提供便捷的服务。食品小作坊监管既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各级监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监管所监管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和规范提升,是新形势下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及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想,按照“全面监管、分类实施、重心下移、打扶结合”的原则,既加强监管、保证安全,又引导规范、方便群众,在小作坊规范提升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全市食品小作坊监管基本做到了度数清楚、机制健全、监管到位、规范有序。

一、完善小作坊监管机制

一是摸清底数。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小作坊3258家类别主要集中在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馒头、面条、煎饼等)、糕点、豆制品等产品。二是依法进行登记。监管人员能够及时将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生产条件、操作规范、标签标识要求和负面清单等事项告知从业者,指导从业者填报《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及时予以登记三是建立监管档案。按照一一档的要求,全部建立了小作坊监管档案,且动态管理。是建立健全监管标准。我局起草并出台了《济南市食品小作坊良好操作规范》,小麦粉馒头、粉条、豆腐3类产品的小作坊质量规范,各区县局也分别细化了工作标准和流程,加强小作坊监管。是探索小作坊专业村监管新模式。在单一品种生产集中的乡村(如豆腐、粉皮等产品),依托村委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社”,由当地监管所帮助合作社制定各项规程制度,按照“五统一”(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原料把关、统一追溯)的要求,管理村内小作坊。目前章丘已有北套粉皮、龙山水豆腐、小张年糕等多个小作坊专业村。

二、切实加强小作坊监管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将小作坊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印制统一公示牌,督促小作坊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小作坊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二是强化监督抽检。将小作坊产品纳入日常抽检计划,近年来食品小作坊的合格率都在97%以上三是严查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食品小作坊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原料和“两超一非”等问题。在去年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中,市局推行“查门店、找线索、挖案源、打窝点”工作方法,取得良好效果,进一步严厉打击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小作坊的登记、信用、日常监督检查以及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公开等手段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三、引导小作坊提档升级

一是树标杆。我局提出“一业一示范,一镇一标杆”要求。全市馒头、酱卤肉、豆腐、粉皮等每种产品,各区县每个乡镇都有示范小作坊,让小作坊有直观的学习标杆。二是促提升。各区县局强化监管服务,加强指导帮扶,鼓励小作坊改进设备工艺、加强创新研发,引导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今天上午参观的牛大姐凉皮就是其中的代表。三是打造小作坊生产示范基地。在章丘区,按照“专业村各有特色、章丘味(特色食品)更加安全、各业态均有示范、每镇街都有样板、分层管消除盲区、抓提升稳步向前、重公示加强自律、展风采树业态形象”的思路,打造小作坊生产示范区,2018年被评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基地。

目前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体现在小作坊传统简陋工艺与现代规范标准之间的矛盾,生产经营不规范与食品安全底线之间的矛盾,散乱差与建设大强美福通现代化大都市之间的矛盾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意识差。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无依法生产经营意识,不主动登记、不主动查体办理健康证的大有人在。二是制度执行弱。六项监管制度要求中,“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做的比较到位,但“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落实不够到位。主要是进化查验及相关记录不全,一旦发生问题,追溯极其困难。三是工艺落后。生产设备简陋老化残旧,对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知之甚少,不按照生产加工工艺进行操作。四是卫生环境差,风险隐患大。“三防”设施不全或使用不到位,加工场所面积小,生产区与生活区没有分隔,没有专门的原料储存间。五是标签标识标注内容不全,甚至不提供标签标识。另外,部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未建立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制度和档案,未查验登记、备案凭证,未按规定定期检查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也不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五、下一步工作

受食品属性、经济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食品小作坊在我国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然广泛存在。进一步做好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服务工作,对服务民生、促进发展、保障食品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及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思想,把保安全、护稳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因地制宜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坚持不懈推动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和转型升级。

(一)解放思想,实现监管理念的创新

一是学会“有机结合”。把食品小作坊的综合治理与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小作坊园区建设。把小作坊产品与当地文化相结合,使小作坊产品承载着一方乡土情怀,打造“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的食品作坊。

二是创新监管模式。根据传统食品小作坊的不同业态、不同主体和不同经营方式,施行“一品一策、一坊一策”,如章丘探索的小作坊专业村模式;要学会智慧监管,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利用监管地图,采取“区域集中、精品示范、旅游展示、协会推动、龙头带动”方式,推进食品小作坊的转型提升。

三是落实各方责任。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应负主体责任;政府应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应负监管责任;食品行业应加强行业自律;媒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积极参与和监督食品安全。只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并加以落实,食品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四是倡导诚信经营。小作坊点多、线长、面广,而且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单凭政府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强制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至关重要的是小作坊业主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得到提高,把“要我提高质量”的他律行为转变为“我要提高质量”的自律行为。

五是监管与服务并重。对小作坊不能简单地“一棍子打死”,而必须按照要求,既“查、治”,又“扶、促”,既注意场外监督,又抓好场内服务,真心真意、全心全意地为小作坊服务,积极帮扶其从 “小”变“大”,从“弱”变“强”。

(二)开阔思路,促进监管水平提升

1.加强登记管理。一是严格登记准入。对符合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及时予以登记。在经营场所内现场制售食品行为,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销售者现场制售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二〔2016〕100号)规定,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已经按食品小作坊进行登记的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要建立退出机制,逐步将其纳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二是严格登记现场核查。应按照《食品小作坊登记现场核查记录表》进行逐项核查。对现场核查不合格的不予登记。对免于现场核查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个月内开展一次监督检查,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吊销登记证。三是对监管档案动态管理。前期各区县局已建立小作坊监管档案,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档案材料真实、有效。

2.规范产品包装和标识。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有标识,其中,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食品成分表或者配料表等事项;散装食品应当在食品容器、外包装上采用贴标或者挂牌等方式进行标识,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以及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标识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严格负面清单管理。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不得分装食品,不得生产加工负面清单内的食品。二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食品小作坊对其生产加工食品的安全负责。做好食品原料、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索取供货者的资质和合格证明文件,规范产品包装及标识。对于销往商场、超市、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的产品应当定期进行委托检验。食品小作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确保生产条件持续符合法定要求。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定小作坊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按照《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要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卫生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对存在区域性、普遍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四是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市局、区县局的监督抽检经费重点花在小作坊产品的抽检上,抽检时重点抽检新登记食品小作坊、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本地消费量大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核查处置,及时公开抽检和行政处罚结果。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行“查门店、找线索、挖案源、打窝点”工作方法,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联合行动,努力解决“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比较隐蔽、难于发现的问题,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的原则。

4.推动转型升级。一是从品牌、标准、非遗保护、中华老字号等多维度,进一步推动食品小作坊从“加工价值”向“品牌价值”、“文化价值”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二是积极协调政府加大政策支持,依托各种园区、特色小镇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小而优”的小作坊。三是精准帮扶,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运用现代食品工业发展理念,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逐步做大做强。

特此向委员报告,并再次感谢委员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理解,希望今后持续支持我市市场监管特别是食品安全工作,为我局依法履职尽责提出宝贵意见。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