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1-0084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1-09-29 发布日期: 2021-09-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转发鲁市监网监字〔2021〕216号文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市监办〔2021〕97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关于转发鲁市监网监字〔2021〕216号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局(部、办)、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局、商务局、人民银行支行、文化和旅游局、税务局、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邮政管理局:

现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市监网监字〔2021〕2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要立足辖区实际,认真做好整体部署,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务求工作实效;要以此次网剑行动开展为契机,突出抓好网络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注重监管工作的长效性和延续性。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要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健全网络市场长效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协作,进一步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提升一体化监管和协同管网水平,形成网络市场监管合力,有效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三、注重工作总结,按时上报信息

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期间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专项行动采取的工作举措和进展成效,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本系统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报5件以上,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联合执法相关材料分别报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鲁市监网监字〔2021〕216号)


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税务局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市邮政局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鲁市监网监字〔2021〕216号.pdf



  • 上一篇:
  •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