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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1-004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处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04-16
有效性:
文件登记号:
发布日期:
2021-04-16
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发布日期:2021-04-16 16:29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处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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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消费者正确选择和科学食用保健食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1.科学客观看待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谨防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依据产品批准的保健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2.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信息。一看产品外包装左上角有无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二看标签和说明书标示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内容。三看官网信息,可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查询注册备案信息。

    3.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到正规商超、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注意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消费者应注意选购风险,购买前应当认真、详细阅读电商网站上的风险告知书内容,结合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做出判断,同意告知书内容后方可下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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