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7〕9号),现对有关质量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辖区内2021年新增的“中国品牌500强”(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先进制造业企业。该项目以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评价机构发布的有关权威数据为依据,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近2年依法纳税,财务状况良好,守法经营,无违规行为及失信记录,并首次入选的先进制造企业。项目申请人、品牌拥有机构和资金使用者应为同一企业。需申报的材料如下:
1.《质量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
3.入选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文件、主办方网站信息等,如有);
4.本地纳税证明材料;
5.企业承诺书 (附件2)。
(二)辖区内获批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2020年度获批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的单位。需申报材料如下:
1.《质量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承诺书 (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各相关区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各区县提报情况进行汇总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违法法规行为及失信记录,对查询无问题的企业进行为期5天公示后,上报市财政申请资金。
2.请各有关区县局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PDF格式)各1份,报送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jnzjjzlc@jn.shandong.cn)。
联系人:郭爱英 毕京亮
联系电话:82568852
附件:1.质量品牌建设扶持资金申请表
2.单位承诺书附件1、附件2.docx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