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0-01418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0-07-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市局抽检特食处管好特殊食品连锁经营安全“总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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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作为特殊食品,关系到“一老一少一病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焦点。7月13日下午,市局抽检特食处召开推动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提升工作。
向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各特殊食品经营连锁企业、批发市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提出“抓住总部保安全、减轻包袱促发展”的思路,制定了推动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七条措施,将原来对3000余家连锁门店的常规监管调整为对关键环节连锁企业总部的监管,把好连锁总闸门,通过连锁总部抓好对连锁门店的管理,引导企业自律自查,提升“监管合一”实效,健全动态管理机制。
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7月上旬,市市场监管局对连锁经营企业负责人 (或质量管理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经营规范、责任意识等集中培训,再由各企业组织员工内部培训,全面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员工法律意识和经营规范意识。
开展全面自查整改。自7月下旬开始,全市各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将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对照特殊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规范,检查经营资质、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网络交易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等。其中,重点检查总部对各门店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经营门店执行是否到位。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书面报告并报辖区市场监管局。
严把购进仓储关。各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要严格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对供应商进行严格考察,索取生产经营证书、产品批准证书 (或备案凭证)、产品出厂批次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健食品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等。加强对特殊食品贮存、运输或配送管理。
专区标识醒目规范。按照要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三类食品的销售必须设立专区,并设置醒目的标识和警示。经营主体务必将专区设置和标识规范醒目作为整改的一项重要内容,让消费者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提升监管合一实效。明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区县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之间的责任,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机制。通过牵住“牛鼻子”、把住总开关,有效保障连锁经营企业特殊食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减少对企业连锁门店的检查频次,节约行政成本,让企业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能够集中精力搞好自身发展。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管局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对各连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评估形式可采取第三方评估机构检查、消费者投票、社会监督员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评估内容包括经营规范执行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投诉举报情况、跟踪暗访情况等,企业内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评估重点。检查评估情况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企业信用档案管理、风险等级评定、食品抽样检验、检查评估等综合措施对特殊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动态管理, 推动企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特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