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0-0039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0-04-02 发布日期: 2020-04-0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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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印发了《济南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市开展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和重点、清理责任落实、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清理结果报送及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对照此次清理重点,逐项研究分析相关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全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四个方面。

清理工作将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市、县(区)两级地方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制定部门负责清理;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制定部门被撤销或者职权已调整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部门负责清理。市、县(区)两级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由实施部门或者牵头实施部门提出清理意见,按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开展清理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清理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市市场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将积极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职能,对违反《反垄断法》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将严肃查处,相关部门要严肃问责。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将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和督导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共性问题,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做好2020年1月1日起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要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起草的必选环节,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审查程序和标准,提高审查能力和质量,防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出台。对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定期评估、动态清理,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方式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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