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0-00948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0-11-06 发布日期: 2020-11-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山东省和济南市两级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双十一”电商行政指导座谈会
- 发文字号:
山东省和济南市两级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双十一”电商行政指导座谈会
11月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和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集济南市重点电子商务经营者召开行政指导座谈会,对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双十一”期间集中促销活动开展行政指导。银座网、美团、饿了么、华联易购、苏宁易购等11家电商企业代表参会。
会议指出,广大电商企业作为构建诚信守法的网络交易秩序第一责任人,开展网络促销活动时必须遵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一要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做好入驻经营者的审查,严禁平台内销售“军服”“特供”、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存在刷单炒信行为,不得用虚假评价骗取关注,自觉树立起电商平台的良好信誉和形象。二要规范入驻电商经营行为,依法公示店铺证照信息,加强促销商品和服务信息审核。三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按约定退换货,不断完善先行赔付制度,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拓展网络消费维权渠道。
与会电子商务经营者负责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规范集中促销活动,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