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20-01440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0-11-04 发布日期: 2020-11-0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题: 济南市房地产广告宣传活动培训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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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召开房地产广告宣传活动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加强房地产广告法律法规培训,发挥房地产行业组织自律规范作用,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发布广告的意识和能力,维护全市房地产广告宣传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先杰,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吴力,济南市部分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营销总监,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和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严格规范房地产广告宣传行为,依法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对于维护公平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正确引导消费,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房地产企业从事广告活动,必须严格自律,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做有良心、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会议要求,广大房地产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坚持消费者利益至上,坚守职业道德底线,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广告发布审查,依法开展广告宣传活动,坚决维护购房者权益,树立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针对今后发现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宣传行为,要从快立案,从重处罚,从严查处,让虚假宣传、误导销售的房地产企业付出沉痛代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与住建、城管、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畅通信息通道,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将房地产市场宣传活动管好、管出成效。要建立协作工作机制,针对突发事件、舆情信息、群体性投诉举报等涉及房地产广告宣传的问题,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处置,用最严的标准、顶格的处罚,及时解决问题,回应社会关切。要强化部门联合惩戒,让守法者一路绿灯、违法者寸步难行。
会上,济南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了《拒绝虚假违法广告倡议书》,两家房地产企业作了表态发言,市中区、章丘区市场监管局介绍了房地产广告监管情况,对《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进行了集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