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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认证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函〔2019〕52号
发布日期:2019-07-08 15:38 信息来源: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信息来源: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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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9年认证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认证执法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我市认证执法工作,保障国家认证制度贯彻实施,查处各类认证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9年认证执法工作的通知》(局函〔2019〕21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分析本辖区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注重工作实效,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加强执法查处。

二、工作重点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要以儿童玩具、电线电缆、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等消费需求旺盛、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开展生产、销售环节认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行为;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产品的行为;以及伪造或冒用3C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行为。要加大认证执法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日常执法监督机制。

今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生产已采用新的国家标准,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根据省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与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的通知》(鲁市监标字〔2019〕165号)要求,自2019年4月15日起,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对此,各地要加大对非法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执法检查力度,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或超范围生产行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严厉查处违法销售未经强制认证产品的行为。将未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清除出市场。

(二)有机产品认证领域。重点检查有机认证企业不按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组织种植、生产,违规使用化肥、农药,假冒有机认证产品的行为;在销售环节假冒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违法违法行为。

(三)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领域。重点检查认证机构不按认证规则(规范)规定的程序实施认证,不满足法规要求就发放认证证书等违规认证行为,以及虚假认证、买证卖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方式

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可选取辖区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比较集中的重点行业,组织利用工商企业登记数据库系统与国家“认证行政监管系统”(http://jg.cnca.cn/)提供的获证企业信息进行比对,筛选无证生产企业。通过筛选涉嫌无证生产企业名单,有目标、有针对性的组织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地域性、行业性无证生产,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无证生产或假冒3C认证产品问题;要加大销售环节的认证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违规销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年度认证执法检查情况总结、2019年认证执法检查统计表及2019年认证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市局稽查局。市局将根据各相关单位报送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计量处联系人:张国庆  电话:82568878

稽查局联系人:武可昕  电话:89738009

邮箱:jnzjjjcj@jn.shandong.cn

 

 


编辑:李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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