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MB28696235/2019-0003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19-06-2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监督检查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7日止。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各单位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数量;

(二)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检查企业在国家自我声明公开平台上公开的企业产品标准文本, 其技术指标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执行了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查阅其相应的符合性产品检验报告(自检或委托检验报告),并将重要检验报告进行复印。

三、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管局职责:

负责此次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情况的总结汇总及通报;

(二)县区市场监管局职责:

负责本辖区企业执行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本辖区企业标准声明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对标准的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因此,各单位要站在依法行政的高度上认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此次监督检查工作。

(二)依法检查,规范行为。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规范业务检查行为,认真填写《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表》(附件1)、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责令企业整改,向被检查企业发放《企业产品标准检查问题通知书》(附件2),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三)加强宣传,提升服务。以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强制性标准宣贯和标准化服务工作,强化辖区内企业的质量观念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遵循市场规律,制定、实施先进标准,实现产品质量提升。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此次监督检查结束后,请各单位于10月7日前将《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表》(附件1)、《企业执行标准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局标准化处。

联系电话:89738626

电子邮箱:jnzjjbzc@jn.shandong.cn

联系人:段浇田

 

附件:1.企业产品标准监督检查表

2.企业产品标准检查问题通知书

3.企业执行标准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3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doc附件2检查问题通知书.docx附件1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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