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通知精神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部署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28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